早前三宗土製炸彈案震驚全港,事後警方火速破案拘捕17人,當中6人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上周已提堂。警隊一哥鄧炳強接受《明報》探訪時談及此案時,表示正與律政司研究會否改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果如是,這將會係2002年立法以嚟首次以《反恐條例》提控。
一哥指《反恐條例》已經清清楚楚定義咗咩係恐怖主義活動,當中包括幾項要素:一係要睇行為係咪屬於嚴重暴力、大型破壞、破壞重要設施、大型人命傷亡等等;以及要睇佢哋嘅意圖,包括係咪要脅政府或市民,因應政治、宗教或思想等等。一哥指目前正與律政司仔細研究點樣提告,未有定論。
而被問到會否從本土恐怖主義延伸前瞻國家安全立法及為有關執法規劃,一哥表示警隊有法就執行,無就無法執行,直言警方係按目前法例去做。一哥指,當前香港受到嘅恐襲威脅是「中度」,預告來年警隊料增約2,500人,當中包括加強反恐工作。
辛苦警方執法守護香港!對於若改為《反恐條例》提控,你又贊成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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