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過往一樣,在一月十三日由警察儀仗隊為「司法年度」打頭陣接受檢閱 ,多年來,若要法律平等人民又安居樂業,三支主樑,即是立法,執法及司法就要取得平衡,缺一不可!
市民怎會忘記在上年7月1號立法會在黑暴淪陷之後, 竟然仍可以有一大批政棍在立法會之內外大放厥詞,認為「原罪」源自警察的暴力,這些政客罔顧事實真相為堆積謊言以文宣亂港甚至拒絕與罪力割蓆,司馬昭之心就是縱容牠們的「炮灰」以暴力去推翻警隊及特區政府!最終目的是不可能的「港獨」! 「民主」只是藉口何必惺惺作態 !
暴亂初期的判刑不堪回首,造成警察拉人法庭放人的鬧劇,當暴亂持續暴徒又開始挑戰法庭權威向法庭屢屢縱火,馬道立大法官在法律年度開始的一篇致詞也終於有感而發道出了真相!也許真的太遲但仍然是暮鼓晨鐘!
市民都清楚看到佔中之後的判刑!為什麼暴徒永遠得到輕判!馬道立大法官又如何作出解釋?醒覺永遠都重要,要找回的是選民的理智。
新一哥上任,警隊亦改轅易轍,在每次暴亂前後都會速迅行動,各刑偵單位又大量拘捕涉案疑犯及搜出大量炸藥,IED 土製炸彈,槍械彈藥及用動用 AML 等法例去堵截暴徒的收入都是實在的改變,甚至食環署也開始出動在年宵市場終止一些政黨慣性的所謂募捐及行乞!
七個月之後,司法界早應站得更高看得更遠,由外國勢力策動由內奸政客執行的動亂不可能突然停下來!平亂所欠者並不是警隊的決心而是法庭判刑的「速度」,當各裁判法院在量刑時出現分歧就間接鼓勵暴徒,暴亂不斷伸延但司法系統仍然未能為一些簡單的罪行定下「判刑指引」就是怪事,特案要特辦更不需要侃侃而談 !警察從來被教導尊重法庭的判決,只是可惜警察對法庭的判決也太失望,不止警察想知道各罪行的判刑指引,暴徒其實也一樣想知道免得身陷囹圄!例如:
1. 噴油塗鴉式的刑毀,「光復香港」四個字就由三個月起計,面積大,判刑同樣加重,白手認罪減三份之一,而被噴的受害者都要得到應有的賠償 。
2. 簡單的「毆警拒捕」,由六個月起計,有武器及對執法人員產生實際傷害加刑一倍或更甚。
3. 藏有非法器具( instrument ) ,四個月起計, 若大量藏有則判刑加倍。
4. 藏有武器, 一律視為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 攻擊性武器 ,12 個月起計 。
若判刑是明碼實價童叟無欺就是止暴制亂的一大步, 司法人員不必夢想你們的善意會得到珍惜, 請你們看看沙田法院,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的縱火案! 難道你們只在雲端而看不到市民生活在地獄!
懲教署其實也準備好了:收犯就是他們的責任, 拘捕犯人是警察的責任而判刑就是你們的責任!如果你們麻木不仁又隨意地批准被告人擔保,司法系統亦會迅速崩潰!不必拘泥任何政治上的污衊,只要拿出良心來就是你們的責任!
暴徒已經是強弩之末,也請馬道立大法官珍重!看看終審庭對面匯豐銀行的兩隻「紙盒藏獅」就是縱容暴徒之過!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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