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0月26日,一名19歲大專生,於何文田站A出口外,以噴漆塗鴉,寫上「罷搭」等字句,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感化報告。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4萬元保釋,不准離港及須守宵禁令,惟除夕晚至元旦早上,被告已相約與朋友外出倒數慶祝,宵禁令因而獲得豁免。
被告麥卓宏,本年10月26日晚上,於港鐵何文田站A出口對出行人天橋地面,用噴漆噴上「罷搭」及其他字眼。警察到場制服被告,搜出一罐噴漆,被告在警方警誡下承認犯案。警方其後於案發現場,再搜出3罐噴漆及面罩。
辯方呈上5封分別由被告就讀大專院校的校長,及4位中學老師所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品性純良,中學時曾任班會主席等要職,為人謙虛勤、尊師重道,絕非反叛青年;又呈上案發現場最新照片,證明被告並無造成嚴重及永久性的損害,加上被告認罪,希望能罰款了事,惟裁判官當庭拒絕。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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