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天的黑色暴亂,把好好的香港破壞得面目全非,不忍卒睹,蒙面暴徒的最大「功勞」,莫過於將「自由」這美好神聖的字眼徹底污名化。如今講「爭自由」,簡直比講粗口還難聽。
這情況就好像「小姐」。過去,小姐代表着出身高貴,舉止優雅,富有學識,只有大戶人家的女兒才有資格這麼叫。如今在內地,若見到美女想搭訕,叫人家「小姐」,隨時被摑一巴,因為小姐已成為失足女性的專稱了。
「自由」本來也是好東西,一場黑色暴亂令其變質,代表的是破壞的自由、縱火的自由、掟汽油彈的自由、行私刑的自由、打擊異見的自由、造謠污構的自由、無法無天的自由。理工大學專上學院一名講師因自認中國人及認為《禁蒙面法》的刑罰太輕,結果就被學生們自由地禁錮、恐嚇,自由地用激光筆照射其下體,盡情侮辱。最終,他還受到校方懲罰,被自由地「停職」。
中大校長與學生對話,學生勒令校長譴責「警暴」,校長一時未答應就被圍攻、侮辱,直至校長就範,校長就由「段狗」變成了「段爸」。學生有盡情批鬥師長的自由,可憐師長卻失去了不表態的自由。
事實上,當暴徒們肆無忌憚的行使自由時,絕大多數香港人悲哀地發現自己失去了返工的自由、上學的自由、乘搭交通工具的自由、言論的自由。黑衣人的自由,成為其他人的囚牢;黑衣人的天堂,成為其他人的地獄;黑衣人的狂歡,成為其他人的悲歌。
正因為「自由」變異為暴亂的代名詞,因此,西方社會的所謂支持香港人爭取自由,其實是支持黑衣暴力;美國NBA火箭隊總經理莫雷的一句「撐香港人為自由而戰」,表達的同樣是支持暴徒。這就難怪一石激起千重浪,導致中國人口誅筆伐,十多家商業機構撤回對NBA的贊助以表憤慨了。
說穿了,反中亂港勢力爭取的自由,就是順之者昌、逆之者打。事實告訴人們,這夥人比他們口中的專制者還要專制,比他們批判的獨裁者還要獨裁。黑衣人其實是一群披着民主自由外衣的土匪強盜,他們比黑社會更不堪,惟納粹德國的褐衫黨可以比擬。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羅曼羅蘭夫人的名言,就是今日香港現實的寫照。
原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1004/357299.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