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在美國聽證會上,指斥警方濫暴,卻從未提及黑衣所為,這合理嗎?除了黃之鋒公開向美求援外(請按此重溫),何韻詩同在美國大噏特噏,內容指摘警方,甚至指今時今日的香港,年輕就是罪,更形容當下為警察社會(police state)云云。但是,她又何解不提及黑衣人四處破壞、打人之事,這些事實何不公諸大家眼前?
在聽證會上,何韻詩先是歸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之後就斥她授權警方作出鎮壓。及後,她就以大篇幅批評執法者,稱至今有1,400人被捕,不少人因警方的催淚煙、橡膠子彈及水炮車等而傷,又稱在過去的周末,警方行為「失控」。
何韻詩再進一步批評,防暴警及便衣警於執行職務時未見克制,拒絕展示編號,而年輕人就逮時被壓在地上,頭破血流,甚至昏迷,何指這已是日常光景。及後她還引例浸大方仲賢、有少女眼部受傷之事作例,形容於今日香港,年輕就是罪,當下已淪警察社會。
如此指摘警方,何韻詩卻不提及她口中的「年輕人」四處破壞、縱火,甚至暴打意見相違者?黑衣人蒙面,無視法治,毀公物,攻擊警員,這是何韻詩口中的「和平遊行」嗎?難道要執法者視而不見?
方仲賢受查時被指有意逃走;爆眼少女一事尚在調查,甚至有警員被起底,家人受擾,遭貼大字報之事,這些又何以隻字不提?更何況美國警方如何執法,相信大家心中有數,求援如此國家而責香港警方,這不奇怪嗎?美國認同何韻詩之言時,又會否反躬自省,重新審視自己的警隊呢?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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