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逃犯條例修訂的運動已經全面變質,現時運動最常見的口號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而一些勇武的抗爭者在過去兩個多月,肆意攻擊警察,令近一百名警察受傷。執筆之時,一群幪了面的勇武人士又到港鐵葵芳站叫囂。這批人不理會港鐵已宣布葵芳站在晚上9時停止營運,仍然聚集站內,甚至噴黑漆,寫上侮辱性字句,這是赤裸裸的刑事毁壞。又有暴徒包圍港鐵職員,用鐳射槍射向職員,意圖傷害職員視力,甚至有示威者背著人群用啤酒罐小便,簡直無法無天,辱人辱己。
港鐵有今天局面,有點自作自受,因為過去兩個月凡是有黑衣暴徒攻擊警察,包圍警署,這批暴徒都是跳過閘機,不付錢便順利逃逸。港鐵管理層都因為怕事,不敢譴責,不敢收費,更要安排特別列車讓黑衣暴徒順利離開。久而久之,暴徒視此為當然。當港鐵在8月11日晚略盡企業公民責任,讓警察在站內驅趕黑衣暴徒時,便惹來暴徒大反彈。於是便有日前連番狙擊港鐵葵芳站的惡果。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在 8 月 22日加以批評,港鐵才知道大事不妙,趕緊宣布日後如站內有暴力事件,會在不預先通知情況下,關閉車站及不會安排列車經停該站。
港鐵事件告訴全香港,對付暴徒,必須防微杜漸,不能讓暴徒不斷觸碰㡳綫,最後變成視法律如無物,並對合法權威如警察等毫無敬畏之心。可以說,驕緃暴徒,必遭反噬。更重要的是,沒有中央媒體「溫馨提示」,港鐵根本不想處理暴徒逃逸一事。
至於另一家企業—國泰航空,則是因為員工內黃絲充斥,員工屢屢違犯專業,肆意騎刧專業來表達訴求,這包括地勤職員洩露身為警察的乘客的個人資料,甚至有機師參加暴動。黃絲職員甚至把在 8 月 5 日拒絕參加罷工的員工名單披露,欺淩之意,彰彰明甚。中央政府終於出手,以民航局安全要求,勒令國泰和港龍交出飛經內地空管區的機組人員名單。此事導致有逾 10 名以上國泰港龍的職員離職。中央出手,局面稍為改善;但國泰若不大刀闊斧地清除違反專業操守的黃絲職員,公司以至其母公司,前景堪虞。
這兩家企業的教訓告訴我們,特區不主動處理,中央只有幫你處理。筆者會視之為全面管治權的體現。從企業望去全局,中央對特區政府也應主動領導,堅持「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的精神,讓香港能重回正規。這包括:
1) 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八款,行政長官要「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按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經過今次政治風暴後,中央人民政府應更明確及更頻繁地指示行政長官,防微杜漸,預防星星之火。
2) 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行政長官「決定政府政策和發佈行政命令」。日後,行政長官應更勇於發佈行政命令,不要再給反對派(其實是港獨派)肆意阻撓特區政府施政。
3) 善用《基本法》附件三的安排,把全國性法律如《防暴法》、以至另立《辱警法》及《反幪面法》,為香港警察處理局面,提供最大助力,以免被反對派/港獨派刻意阻撓。
4) 善用《基本法》釋法安排,以免港局失控。2016 年的釋法便成功捍衛國家尊嚴,令 6 名反對派議員落馬。
5)透過央視等媒體的點評、國務院港澳辦的記者會等輿論力量, 提示香港的怕事機構必須堅守法治, 不應緃容違法行為。 提醒相關機構對於以激進(注意激進兩字)手段來表達政治訴求的員工,應依法處理, 有違法者, 炒。對於經常以濫用法律或專業手段去維護激進示威者權益的如「法政滙思」,「杏林覺醒」等實質上是「反中亂港」且從不批評美國等機構, 予以全天候揭露和口誅筆伐, 為特區政府壯㡳氣。
執筆之時, 見到一批掛滿國旗的士, 在紅綠燈前被暴徒滋擾, 車身的國旗被肆意撕下扔在馬路上,本來有愛國心的的士司機被迫開車輾過國旗。 這一切都因為特區政府高層的不作為。 由於政府和個別機構的不作為, 香港已喪失了亞州最安全城市的美譽, 市民去機場怕被阻塞, 滿街「連儂牆」有礙觀瞻和衛生, 沒人清理、「警察拉人, 法官放人」、 玷污國徽和扔國旗下海的可以保釋, 到美國領館涂鴉的卻立即要坐牢四週。 香港由律師、醫護以至社工及法官都已出現「黃絲氾濫」, 且不顧專業, 美國領館受到保護和尊崇, 反而中央政府的聯絡辦公室卻被任意攻擊, 敢問一句,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 還是美國的香港? 因此, 筆者強烈建議中央政府不再沉默, 不再忍讓, 不再過份呵護香港人,應嚴格按《基本法》賦與的權力, 全面管治香港, 確保香港的安寧和穩定, 保護市民愛國自由, 確保市民不會因愛國而受到暴徒滋擾。
原圖:文匯報、Pixabay圖片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8/21/YO190821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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