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唔聽我講,我就發爛渣!6.12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數十人被捕,部份涉干犯暴動罪。但有「連登仔」就係唔理,昨在網上向律政司發表最後通牒式的〈627 致香港抗爭者書!〉,劃下周三晚9時為死線,強迫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此之前以「公眾利益」為由行使酌情權,放生6.12因參與集會被捕的人,否則「我地(哋)廣大香港市民627 上午10點就會到中環律政中心、甚至其他地方觀賞建築風格,與神同行」,暗示會踩上律政中心以至其他地方搞事。
有片有真相,從電視畫面可見,雖然大部分遊行人士都和平理性,但當日確確實實有一班暴徒起勢向警察防線掟磚、掟鐵通衝擊,冇得抵賴。咁嘅行為,性質仲唔嚴重?仲要迫整個社會接受,要當局放生?更離譜的是,當局若唔接受,我就搞事搞到你接受為止!呵呵,以示威為名,做乜嘢都得,原來這就是黃友心目中的「民主」,明晒!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9/0623/308215.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paper/20190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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