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蝦女人,喜獲法官大人放生!民主黨搶匪許智峯搶手機蝦女人案,早前被判三罪罪成,今日法官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僅判許智峯240小時社服令,罰款3000元及800元。
許智峯去年於立法會內強搶女EO手機,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等三項罪名,但許智峯至今死不悔改,仲要惡形惡相,極為下作。然而,即使對女EO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許智峯輕輕鬆鬆交吓罰款做吓社服令就可以繼續作惡,市民真係無奈至極。
許智峯咁都獲輕判,令人憤怒!要求律政司上訴,為女EO討回公道!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8/0428/3564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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