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中,被判囚3年9個月的何錦森以及4年3個月的莫嘉濤,早前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宣布駁回二人申請。好!畀心機繼續坐監啦!
莫嘉濤的律師以莫案發時僅17歲,少不更事為由,認為法庭應重新考慮判刑。何錦森的律師則指,回看案發片段後,認為何犯案或是出於自衞,原審法官並無考慮此點屬明顯缺失,故應重新定罪。律政司代表則回應指,從片段可見何處於人群中心,又有衝前向警察掟磚之舉,所謂自衛的說法不受理據支持。此外,律政司指出莫在案件中有甚高參與度,亦有4項控罪罪名成立,認為刑罰合理。法庭聽完二人的代表律師陳詞後,決定駁回二人上訴申請。
旺暴犯罪證確鑿,還奢望輕判?未免太天真!希望二人在監倉好好反省!
原圖:文匯報、有線新聞截圖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6/14/HK17061400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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