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盲反《逃犯條例》修訂,期間更不斷搞亂立會企圖一拖再拖,藝人陳小春力撐修例,更表示已參與支持修例的聯署,陳小春謂「我唔識講,總之犯法要繩之於法。」做得好!
陳小春今受訪時,指出若有人做了不應該做的事、犯了法,就要認錯!對於外界有人撐有人反,陳小春表示冇話邊個啱邊個錯,但強調自己係香港人,有權選擇支持邊一方。
講得好,小春哥勇於發聲,撐!其實反《逃犯條例》修訂嘅人咩心態,大家一清二楚,冇犯法又點會咁心虛要反對呢?大家又點睇?
原圖:大公報、陳小春微博圖片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512/286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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