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狗」一定很高興,當年台灣民進黨與國民黨的肢體衝突終於在香港的立法會出現,從新聞報道,市民都清楚見到反對派的聚眾行兇也明目張膽地阻撓一個議會的進行,假如爭論是針對罪犯移交議案的話,市民都見到同一時間在委內瑞拉的鬧劇複印本!
然而,為什麽涂律師可以厚顏無恥又強詞奪理,如果立法會的權力來自「內會」,為何涂律師在少眾的支持下就竟然黃袍加身自任議案的主席? 究竟反對派的「議完」與建制派的票數對比如何,大家都心知肚明, 明明是票數少卻以暴力去阻礙議會的進行就是違法, 立法會的秘書處也夠奇怪,所有保安人員跟籃球比賽的球員一樣,有聲音有姿態就是沒有實際的行動去維持議會的秩序,事後又並沒有報警處理!對此,陳維安先生可有解釋?這樣的議會不如解散好了,內耗十多年,怪不得香港已經成為大灣區的「包尾大班」!假如香港制定法律的的殿堂也變成一片泥沼,香港的執法人員又如何分別對與錯,當反對派以暴力行兇而我們在放縱及譴責之後就沒有實際有效的反控就是我們這一輩的錯!錯在太斯文錯在太迂腐!
反對派的衝擊其實只著重某幾個暴徒的狂勃,其他都是一些演員而已!要對抗,勝算也是挺高的!
少眾的合法性是行惡的理由嗎,單看內會的決定已知誰是誰非!當一國兩制變成了一國三制而反對派的妖孽竟然動武公然阻礙議會的進行,建制議員就要學懂打「爛仔交」,要懂得分別敵我!為什麼秘書處容許傳媒記者內進?保安人員應該首先阻止傳媒入進而記者亦只可以從高處拍攝! 要打硬仗但不必混戰,您們要打一場光明正大的殲滅戰!
當敵我分明,建制的議員與反對派的「議完」就可以涇渭分明,牠們用「大聲公」,你們也一樣可以用「大聲公」,他們衝撞:你們也可以衝撞,當你們人數已經可以 outnumber 卻在泥沼中混戰真是慘不忍睹。 另外,戰鬥服也要講求實際,首先女議員就不要穿裙子了,最好用上尾國 5.11 系列的行動服裝,全體建制議員都要帶上手套, 眼罩 , 綁腿及勞工鞋,在特案特辦的情況下,形象也是您們的決心!
當敵人訴諸暴力而立法會保安處又失職不能保護你們的權益,你們就要自保,更要硬朗地通過這個罪犯移交的條例,社會不能容許香港成為罪犯的天堂,任何逃犯必須依法移交或引渡接受法律的制裁。
歷史證明,中國人在抗爭外侮中出現過不少的漢奸,對付漢奸自然有對付漢奸狠毒的方法!最後,寄語死者的家人,假如這個法例暫時不能通過,請你們放心好了,在台灣被武統之後,疑犯就一定會被送回台灣審訊及伏法!
理所當然,打「爛仔交」自然有打「爛仔交」的竅門,建制的袞袞諸公啊,請您放心去打這一場硬仗吧!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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