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最大理據是對「中國內地法制沒有信心」,此所謂起重大爭議的原因之一,同樣對香港司法制度都沒有信心,所以都不信任。當然,「銅鑼灣書店事件」是他們認為最佳例子,可以歷久不衰地引用。現在林榮基更自己假設會被引渡到內地,於是自導自演到台灣去了,反對派大放厥詞說什麼因修訂《逃犯條例》令到林先生要自我流放,為何不說是他自己身有屎呢?
在一班別有用心的政客鼓吹下,修訂《逃犯條例》一切都對香港不好,他們更為你想好了、設定了,指修訂《逃犯條例》可以將人從香港引渡到內地接受不公平的審訊,內地沒有人權可言的,什麼罪行都是為政治審判作為藉口的,甚至內地可以操控,所以他們反對是為港大市民着想是正義的,於是在立法會拉布是天經地義,法案委員會不跟從「指引」,涂謹申自己選主席完全合法,因為他們是被逼的。
為了個人政治目的,一於大聲當真理,因為他們反對,所以香港法律沒有用,任你如何解釋,他們一於愈撐愈遠永不到岸。政府再三申明,特首只負責啟動程序或拒絕移交,無權決定移交,也有法庭把關。但一句我不信任就否定一切,當然更可指特首是由中央委任,特首操生殺大權所以他們不信任。反對派不看條文自我假設,說一切都是為了市民,更擴大到指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外資都很擔心云云,當然你不會看到外商會撤資,因為一切都是他們假設。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最近對反對派的謊言一一戳破,他說得很客氣,指一切對《逃犯條例》的擔憂無異對香港的司法制度無信心。事實上當你對什麼都無信心,政府提的所有議案都是沒有意義,反對派以一點蓋全,自我假設會是這樣那樣,所以修訂《逃犯條例》一定不好。按理對內地法制無信心的人,一定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但恰恰相反,他們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同樣沒有信心,更是踐踏香港的法制,質疑香港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操守。
有人聽說「包二奶」都有事,可能是陳年往事都會被引渡,於是一點就給無限擴大,有人也就杞人憂天了,大家不了解清楚更好,一於反對為先。看看反對的政客,有多少會經常返回內地?幾可肯定是一班搗亂議會的泛民議員一定沒有,因為他們連考察都不去,自不會自己領回鄉證,返內地了解祖國的真實情況,故此想怎樣講就怎樣講,喜愛怎樣反對都可以,反正不關我的事。所以政府對修訂《逃犯條例》不單是應該,更一定要企硬﹗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9/0419/277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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