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死士」偽裝煽惑黃絲帶無知群眾霸街阻路的待DQ議員邵家臻,佔中後誅多狡辯千方百計推卸罪責,現在終於被判入獄接受法律制裁了,竟還厚顏無恥地提出想出獄返立法會開會?面對如此荒唐的請求,懲教署長必須頂住黃色團夥的惡勢力,嚴正拒絕囚犯邵家臻的請求!
首先,邵家臻申請出獄明顯是為了參與審理逃犯條例,這本身就是一個痴心妄想的邪惡企圖。試問一個罪犯去審議處理逃犯的法例,怎可能沒有利益衝突?這麽滑稽的事情一旦傳了出去,香港的法治豈不成為國際笑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懲教署長批准佔犯邵家臻「戴罪辦公」,將來所有罪犯都可以申請出獄返工。因公繫獄的七警理應獲准出獄執勤,所有職位福利薪金及長俸完全不受影響,這才是真正的順應民心!
反之,盲反派政治人物大部份都是貪生怕死不守信用的小人,之前法官大人讓旺暴主嫌黃台仰保釋外出候審,那廝一個唔該就棄保潛逃外國。現在囚犯邵家臻又說要「因公離開監獄」, 一旦得逞,小則躲在立法會裡拒絕離開,大則甚至可能伺機逃入英美使館「尋求庇護」,鬧成國際事件,懲教署長擔得起這個責任嗎?
眾所周知,包括邵家臻在內的盲反派議員平時有會都經常不去開,搞到立法會三不五時頻頻流會。為什麼現在一入獄就忽然變得「勤力」起來?佔中時生龍活虎的他,又咁巧惡疾纏身馬上要轉送醫院?世上真有這麽多巧合的事情?請懲教署長明察!
如果邵家臻的身體狀況真的像他所說的惡劣,連留在監獄裡反思己過都做不到的話,就更加不能肩負立法會的重任。他應該主動辭去立法會議員的職位,讓真正有能力身心健康的人來擔任。
再說,邵家臻不管是在法庭上還是公開場合,到今時今日都從未認罪,對這種死不悔改的頑劣囚犯,懲教署不但不應該有半點姑息,而且應該嚴加懲治、好好教育,讓他深刻反省佔中的罪孽,改過自新,出獄後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最後,如果邵家臻依然堅持要離開監獄,也可以參考中國古代以肉刑交換的做法,就如漢臣司馬遷交不起罰款就要接受「腐刑」(切除男性生殖器官),邵家臻也應該受過腐刑才出獄,才配得起「佔中十死士」的悲壯!
原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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