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外在條件,會令人產生預期。例如,拉大提琴的有修養、愛聽古典音樂的有品味,大概都是好人......人生閱歷告訴我,各式預期很不切實際。一個人好或不好,接觸過才知道。很簡單,「讀飽書」(飽讀書)的人理應比較明理、識大體、進退有度等等;證之於現實,立法會議事堂內的反對派議員用行動告訴你,你想多了。
早前,劉小麗在面書發文,指律政司職員「闖入」她居住的屋苑,要求上樓將法律文件放到她家門口,她覺得行為形同「騷擾」,是「特事特辦」!更聲稱不歡迎律政司職員,要求把信放信箱。好高興鄭久慧的《難道魚蛋麗、長毛「夜宿」立法會?》實實在在地指出: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4A章,第65號命令,〈文件的送達〉(Service of Documents)的指定方式是「面交送達」,而且是送去「通常地址」。
坐擁兩棟物業的劉小麗仍未找律師做代表,於是她向立法會申報的住處、她天天回去睡覺的地方,就是法律上的「通常地址」。劉小麗正職是香港專上學院教社會學的教師,業餘還搞甚麼小麗民主教室,這種水平,你說死不死?都「讀」飽書到「教」書了,甚至被選入立法會,卻原來分分鐘可以胡扯當真理。更慘的是社會不只一個「劉小麗」,還有不識字扮有眼疾、疑似用騙案電話show騙like的法律專材……花人力逐一指正他們蠱惑錯謬,社會成本真大!這,就是內耗。
在反對派讀飽書的人令人沮喪的大背境下,李國章一句「我睇唔起佢」,令人眼前一亮,也為讀飽書的人爭回不少面子。
話說馮敬恩辯方律師李柱銘指李國章誣陷馮敬恩,原因是李國章憎恨馮敬恩。李國章的神回答是:「我唔係憎佢,我睇唔起佢,佢人格有問題。」
堂堂一個大學生,連保安作供時也指證馮敬恩粗口爛舌。面對這樣的大學生真的不是憎恨;如有恨,也是恨鐵不成鋼的不爭氣。無綫今屆也出了位講色情隠語及粗口的港姐,她也是大學生。而聲援粗口港姐的麥明詩不只是大學生,更是會考十優狀元。聲援不重要,都是藝人,問題是讀過書還會考十優的學霸港姐,撐粗口入生活的原因,是粗口是「廣東文化」。
我是中大中文系畢業的,極之不幸,確是有所謂的中大中文系正字正音講師(社會大眾未必知道講師不是教授)在電視節目煞有介事地教人認識粗口字。
馮敬恩、十優港姐、搞正字正音的大學教員,通通都不是「讀過下書」那麼簡單了。然而,很可惜,讀飽書與教養、修養、誠信、分寸不成正比。在香港,讀法律、教法律的,甚至走去鼓吹民粹與暴力,帶頭破壞法紀。
世事看得人愈來愈糊塗。香港奉行普及教育,卻非但沒換來一個受過教育的社會氛圍,近年更呈反智、失智的狀態。面對這種局面,真的不是恨,是深深的扼腕、睇唔起(看不起)!因為你們辜負了社會資源在你們身上的投放,你看看愈講愈癲的游蕙禎就知道。
一個社會,由一大群讀飽書的人來帶頭破壞,處境不妙。
原圖:
http://www.als.hku.hk/hkuindia/?p=505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5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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