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時事

兩流氓大鬧校際辯論賽 長毛判囚快必緩刑

2016.11.21 18:10 時事

【HKG訊】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涉嫌於去年5月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校際辯論比賽期間示威,嚴重影響活動進行,因而各被控一項「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案件今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長毛與快必罪成,二人均被判入獄7日,其中長毛須即時入獄,但准以4千元保釋等候上訴,譚得志則獲判緩刑12月放生。

裁判官:示威有預謀

裁判官杜浩成指當日活動有超過2000人參與,是和平的集會,包括星島職員、學生、主禮嘉賓在内的參與人士正行使他們和平集會權利,而該權利受憲法保障。杜官亦指,辯論比賽旨在培養學生的團體精神及批判思考,但比賽因兩名被告及其他人士有預謀地示威行為,令比賽程序更改,嘉賓致辭被取消。 裁判官認為兩名被告聯合行動,落實及故意作出煩擾及騷擾行為,甚至故意在貴賓區干擾行為,因此裁定兩人罪成。

快必FB:不尊重裁決

長毛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應包容不涉及暴力的情況下發生的表達意見的行為,並指被告行為放在公眾地方無問題。裁判官則駁斥指,示威者可選擇到其他地方示威,該大型活動已籌備一年,觀眾及參與者對活動有期許,與一般公共空間不同。 案件今日裁決後,快必即刻在Facebook發聲稱,「罪名成立。我不尊重杜浩成裁決。法庭裁決不是一定要尊重的」。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