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是一部憲制性法律,經過了長時間反覆推敲來制定,它的結構、用字是非常嚴謹和準確的。例如《基本法》第一條便清楚說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條是沒有時限性的,是永久持續的法律條文,根本不存在什麼「50年後再商討」或「基本法只生效50年」之類的問題。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先生說過,「主權問題是不能談判的」,《基本法》第一條是確定語句,同樣是沒有商討餘地的。
「50年不變」的社會制度
事實上,在整本《基本法》之中,惟一提及「50年不變」的部分只有第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即是說,50年後有改變空間的只會是現行的制度,而絕非香港可以獨立於國家和《基本法》。但即使第5條提到「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有改變的空間,大家也是不必多慮的。
首先,制度改變在任何地方都是不罕見的,畢竟社會不斷在發展,制度是無法一成不變的。香港過去在政制改革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不也就是嘗試改變制度嗎?
何況,實事求是地看,《基本法》其他條文已對港人的財產和自由作出了充分的保障,例如《基本法》第2條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3條規定了「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第4條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第6條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
基本法保港人權利及自由
可見,在《基本法》之下,香港居民的正當權利和自由是受到依法保障的,這些條文更沒有所謂50年的年期所限,港人不用擔心。至於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在50年後會否改變的問題,鄧小平先生過去亦說過,回歸後50年不會變,之後更不用變!筆者認為,鄧小平先生過去的判斷,目前仍然是適用的。
《基本法》是一部完善的好法律,是內地與香港各界人士共同努力的智慧結晶,對港人有充份保障,港人應該要有信心!過去,中央領導人亦多次強調「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是不會改變的,對於破壞派不斷在危言聳聽,我們必須保持清醒,不要被誤導!
圖:youtube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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