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2016年立法會選舉,破壞派真的很想贏,其爭勝意志之堅決更可謂前所未見,幾近不擇手段。
試想一下,無論是回歸前或回歸後,直至選舉前的最後一刻,可曾發生過如此大規模的「棄選」行動?在選舉結束前的最後幾小時,破壞派幕後的黑手仍然向廣大選民發出投票指示,棄誰、保誰,說出來肆無忌憚,公然操縱選舉結果,這些事情過去有發生過嗎?新民主同盟的關永業說得很清楚,其棄選是不情願的,是受到了巨大的外來壓力,關永業稱這是他從政以來最黑暗的一天。毫無疑問,破壞派的所作所為令本屆選舉蒙上了極大污點,今屆選舉絕對是民主的錯誤示範和反面教材!
其身不正 何以訓人
我們應該知道,選舉的最根本目的是選賢與能,破壞派卻赤裸裸作出多個棄選決定,個別候選人甚至是「被棄選」,市民的選擇被粗暴剝奪,這符合民主精神嗎?在雷動計劃下,選民更淪為投票機器,任由破壞派的指揮棒擺佈,這是尊重選民的表現嗎?正如一場馬拉松比賽,破壞派選手在入閘後,卻連環集體退賽,在餘下來的選手中,觀眾也要聽憑指揮支持指定運動員,這算是尊重體育精神和體育賽事的表現嗎?
更諷刺的是,在破壞派候選人集體棄選前不久,他們才紛紛聲援自稱被威嚇而退選的周永勤,一副道貌岸然之相,過不久卻竟然集體棄選,令人嘩然!其身不正,何以訓人?筆者記得,有破壞派成員說過進入立法會後,會要求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周永勤退選事件,破壞派又會否用同樣的法例調查關永業、何啟明、陳琬琛、司馬文、徐子見、胡穗珊、張慧晶等人的集體棄選事件?
在破壞派人士集體棄選後,已有多名市民到廉署作出舉報,要求徹查真相,筆者是完全認同的。維護選舉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如集體棄選的背後是由無形黑手主導,甚至出現被迫棄選的事件,港人無論如何是不能接受的,更反映了破壞派根本不能再自稱為民主派,因為他們一點也不尊重民主!
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politics/2014-03/2337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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