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官員本月初與國家公安部就香港與內地通報機制進行商討,並取得階段性實質成果,包括擴大機制涵蓋範圍、訂明通報時限在14日內,以及增加通報方式和對口單位等,明確回應了港人的關注。
「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無論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堅守「一國兩制」大原則,因此香港與內地早在2001年已建立雙方居民被各自執法部門拘留情況的通報機制,確保香港與內地執法機關溝通暢通。時移世易,隨著香港和內地融合發展,交流頻繁,加上從銅鑼灣書店事件揭示出來的制度漏洞,均反映原屬行政安排的通報機制有必要與時俱進。
強化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今次的首輪磋商,香港與內地率先把通報機制細節明確化,有助釐清部份灰色地帶。當然,機制尚有很大的優化空間,例如爭取提升至由公安部處理機制問題;促請中央加強向地方宣示制度,確保地方準確落實機制要求;強化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和聯絡處支援涉事港人的權力等。這些都是特區政府未來應著力爭取的方向。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本月初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又重申國家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展現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在香港積極投入參與國家「十三五」規劃及「一帶一路」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們期望下一輪的通報機制磋商,能夠更全面到位地完善制度,這不僅保障了港人的合法權益,更可強化港人和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6/06/17/IN1606170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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