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要求參選者簽署一份額外的「確認書」,依我看來,正一係「阿茂整餅」,意思係無個樣,整個樣,多餘之舉。
度這條橋的高人的原意,(i) 阻止有港獨傾向的本土派參選;(ii) 如參選人簽署後,在參選期間有港獨行動,可以作為disqualify選舉的憑証;(iii) 當選後可撇柴,褫奪其議員席位。
理論上OK 實際上不行
左想右想,上述的所謂「原意」,都是理論上OK而實際上都行不通或是不可為的。
事實擺在眼前,本土派的港獨支持者,都會先簽「確認書」,得到參選資格,簽一套,做一套,反為幫他們拉票,又會打擊反對港獨的泛民選情。
如果「港獨」的人當選了,引用「確認書」不准其就任,一定掀起政治上的大震盪,示威、抗議、司法覆核等等。
變相把泛民與本土捆綁
為免失支持,失選票,泛民一定不肯簽,變相又把泛民、本土的參選者捆綁在一起,錯失孤立本土港獨派的機會。
最愚不可及的是把選舉主任推到台前,由他們決定不簽署者當中誰人可參選,將政治審查的三煞位工作交給選舉主任,如果選舉主任手鬆,讓多位沒有簽署「確認書」的人士參選,又或者當選後沒有懲罰行動,政府管治威信將受到極大破壞。
想來想去,以「陰謀論」的角度思量,有關「確認書」的引用,只會令社會混亂,引致選舉爭吵,唯一只會可能幫助CY爭取連任。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7/17/YO1607170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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