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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梁特首何不細讀商鞅變法?(之四)──特首如何處勢

2016.05.22 21:00 時事 曾財安

香港的白熱化內耗與無盡頭的下滑,其主要根源在朝而不是在野。 自1984年開始,英國便以民主、自由、人權等口號作為幌子,在香港廟堂中的立法、司法兩大頂樑柱遍灑「病毒」,並一直悉心扶植。在回歸前的過渡期間,這些「病毒」已經順利克隆(cloning)了一代,更蔓延至教育、社福、勞工等界別。當英國在1997年把香港交回中國時,在這個美麗城市的繁榮外表底下,病毒早已壯大紮堆,專等條件成熟時冒出來大肆破壞。 在董建華與曾蔭權主政的15年期間,特區政府眼光短淺,對病毒的感染、繁衍乃至開始肆虐等種種徵狀毫無認識與戒心,瞎堅持以行政手法而不是政治心法去管治香港。在特區政府這種既不懂斷症,又沒有下藥的狀態下,病毒當然不會自動消失,反而在吸吮外國勢力所提供的「多種營養」下不斷繁殖,逐漸流竄至社會各界之中,最終發生基因突變,成為一個複合的破壞團夥。

破壞團夥遍地開花

大概在曾蔭權執政後期時,即約2000年開始,破壞團夥遍地開花,在社會各處分裂出一坨坨的「癌腫瘤」。這些「癌腫瘤」一方面兇狠地吞噬政府的各種功能,另一方面又持續向社會放出毒素,蠱惑無知之徒四出搗亂,使香港在自戕的道路上愈走愈遠。整個社會遂墜入內鬥、空轉的深淵,而政府卻似乎是束手無策。 就在破壞團夥眼看自己就要席捲全局,控制香港之際,2012年迎來了新特首的選舉。在中央操持、時任統戰部部長劉延東督師深圳的情況下,梁振英以黑馬的姿態勝出。破壞團夥對梁的出身與愛國情操非常忌憚,視他為中央放進香港政圈的一員悍將。他們知道,如果不儘快把梁拉下馬的話,以往的「戰果」不但無從鞏固,更可能功虧一簣,所以立馬發動「滅梁戰役」。 梁政府上場近4年以來,所遭炮火之猛烈,前所未見。破壞團夥中的黑議員在立法會撕破最後一層偽善嘴臉,重複使用暴力行為破壞議會秩序,不斷導演文革式的政治廝殺、放血式的流會與拉布等卑污行為,以全面阻礙政府施政,好把因此而引起的負面效果算在梁的頭上。但奇怪的是,警隊與司法界在處理這些明顯是刑事罪行時態度曖昧怯懦,判決寬鬆遲緩,在效果上與黑議員形成對梁政府夾擊之勢。 這股歪風存在已久,但於今為烈,連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5月18日的講話中也因此而特別指出: 「法治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基石,也是自由的底線。這個基石動搖了,如何保持繁榮穩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淩駕在法律之上,也沒有任何違法者可以憑藉任何理由逃避法律的制裁。希望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切實履行維護法治的神聖職責,嚴明執法,公正司法,絕不能姑息縱容違法行為。」

「夫爭天下者,必先爭人」

春秋時期的法家始祖管仲有一句名言:「夫爭天下者,必先爭人。」其中的一層意思是說爭取到有能力的人,乃是爭奪天下的先決條件。不過,這個「爭取」不單是指任用有能力的人,更重要的是能夠使到團隊裏的每一個人都忠心執行領導者的指令。若能如是,領導者在工作上便能以整個團隊去應對,如臂使指,哪怕強敵環伺?這種管理上的最高境界,法家稱之為「處勢」。 環顧梁特首身邊,除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外,其他主要官員大部分時候都是我行我素,各自為戰,有些時候更是公開釋出與梁特首相反的說法。個中原因非常簡單,梁特首執政近4年,還沒有「處勢」,不能「駕馭」朝中官員! 集法、術、勢三派大成的法家名士韓非子說:「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所謂刑與德,就是罰與賞,英國人常說的大棒與胡蘿蔔。港英時期,港督明給胡蘿蔔,暗用大棒,把所有官員整治得貼貼服服,故而能夠以區區幾千英國官兵,把一個偌大而複雜的華洋社會,治理得整整有條,便是最好的例證。 梁特首手裏的權力,主要有四權──兵權、人事權、辦事權及財政權。梁特首可知道,只有特首之名而不掌四權之實,實在如鏡中花、水中月,空頭司令一名而已。而要把四權掌牢、掌好,非使用「二柄」不行。為了香港人的福祉,請梁特首細心琢磨一下《韓非子》第七篇──二柄吧!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5/20/YO160520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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