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整個國家民族得到舉世矚目的發展,每一個付出努力的人民都應分得改革紅利,當中不能忘記跨省打工的農民工群體,以及他們留守家鄉的子女。
據全國婦聯2013年發佈的研究,估計全國留守兒童及城鄉流動兒童接近一億人口,由於他們長期與父母分離,容易出現自身安全、行為及情緒等問題,尤其在相對落後省份,更容易發生整體性問題,大大增加了國家處理問題的社會成本。
國務院今年初公佈《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了「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的關愛服務」的明確要求。總理的報告不僅是一個願景方向,且有成功的基礎,只要把它推廣落實,相信這方面問題會得到很好的推進。
筆者在今年兩會提出「進一步完善管理留守和流動兒童的援助機制」提案,促請國家及社會提升農民工帶子女到城鄉生活的誘因,包括動員非政府機構及熱心人士,在大城市附近開拓新城鎮、建設家鄉寄宿學校、推動「家庭友善計劃」等。
目前,香港很多朋友也出來推動籌集款項,像當年「希望工程」一樣,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留守兒童之家」。「一枝竹仔會易折彎,幾枝竹一扎段節難」,只要社會團結一致,共同編織關愛網絡,定能培養留守兒童成為社會正能量,新動力。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2/15/YO1602150016.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