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亂,暴力野蠻程度除了近年少見,讓人咋舌,甚者,暴徒幪面犯法,不多不少也增加警方拘捕暴徒的難度。其實幪面犯法又豈止旺角暴亂呢?之前非法佔中衝擊龍和道和旺角警署,去年的引爆立法會垃圾桶等,作案人也戴上口罩作案。無可否認,幪面犯案很大程度上壯大了作案者的鼠膽,絕對不得不防。由此,引入外國實施的「禁幪面法」,也是值得研究的方向。
事實上,不論特區政府,還是絕大多數市民大眾,也並非反對和希望剝奪任何人以合法方式表達意見的權利,然而卻相信絕大多數市民必然抗拒暴力違法的行為,更何況是幪面犯法,難以執法,對治安構成莫大的威脅。其實,若然光明正大,又為何懼怕暴露在陽光之中,幪面也不會為請願訴求增加幾分籌碼。說到底,就有如部分人在網絡上比現實生活更容易說出具破壞性的說話,幪面事實上也壯大了暴徒犯罪的膽量,變成他們的「遮醜布」。綜觀而論,針對香港現況,「禁幪面法」絕對是禁絕暴力衝擊的其中一個可行方向。
可能基於護短,可能基於縱容。反對派多多少少搬出了一些反對立「禁幪面法」的理由。當然,部分理由也有些少道理,例如或有礙部分暫不受社會主流認同的羣體表達意見,甚或戴口罩也是一種公共衛生行為。
不過,這卻反而是立法可考慮豁免的方向,而非反對立法的理由。觀乎現今局勢,幪面示威往往帶來越來越暴力的衝擊,部分團體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更司空見慣,再不對症下藥,遏止情況,只會讓暴徒變本加厲。因此,筆者認為立法的方向可以是針對並未作出申請的示威衝擊,以及容許團體作出合理理由,並得到警方批准後,才可遮掩面容參與集會。
其實,有團體進行的調查已顯示市民普遍支持立「禁幪面法」,雖則立法內容仍有待凝聚公眾共識,筆者也非一錘定音認為立法必然要走向某個方向。始終,貿然立法也有機會衝擊市民的請願權利。不過,立法已是大勢所趨,是反對派如何縱容護短亦難以改變之事。此外,特區政府也必然要想方設法解決社會矛盾,強政勵治,衝少衝突,這必然是社會重回正軌的重要元素。
圖:文匯網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2/17/HS1602170012.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