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發表他們的調查報告,裁定李卓人及梁國雄議員漏報利益的投訴不成立。事實上,以常理來說,工黨及社民連均是註冊有限公司,在銀行有他們自己的公司戶口,那李卓人及梁國雄又為何必要用個人名義去收受別人對其政黨的捐款呢?更可疑的是,李卓人及梁國雄兩人是不約而同地用了同樣的一個不恰當的方法來收受對其政黨的捐款,更同樣在收款後一直隱瞞,直至被踢爆後才承認該筆政治捐款,難道真是那麼巧合嗎?
另外,在社民連提交給監察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中,竟然出現會議記錄日期比簽名日期晚五天的事,實在有偽造文書之嫌。偽造文書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理應進一步追查下去。
面對這麼多的疑點,任何客觀公道的人都會對李卓人及梁國雄的供詞採取合理的懷疑,追查到底。然而,平日對官員往往聲色俱厲、大義凜然的一眾泛民主派議員卻輕輕放過了李卓人及梁國雄,「待人以嚴,律己以寬」,這難道還不算護短嗎?
執法部門必須徹查秘密捐款事件
大家不妨找一個大公司的管理層問一問,倘若其員工私下代公司收受客戶的款項,事後卻把該筆款項存入自己的銀行,而且沒有通報公司,到底哪一間公司可以接受,認為沒有問題?事實上,泛民議員們不止片面地相信李卓人及梁國雄,部份議員更主動阻撓建制派議員對李卓人及梁國雄的質詢,猶如辯護律師一般,這無疑也是黨派私利壓倒公眾利益的表現。
須知道,立法機關是本港三大公權力架構之一,對香港社會有重要影響力,立法會議員每年享受逾百萬元公帑薪酬,其政治操守理應較白紙更加白。如今,多位泛民主派議員在沒有申報和刻意隱瞞的情況下,收受本地傳媒大亨的巨額捐款,誰敢保證當中沒有涉及任何利益輸送呢?試想一下,倘若同樣的事件發生在建制派議員身上,泛民議員可會輕輕放過?無論如何,為了維護本港廉潔的政治生態,執法部門必須徹查秘密捐款事件,重建港人對立法會廉潔形象的信心!
作者: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周轉香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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