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的參與圍堵、誹謗、襲擊及毆打大學教職員的四名學生受到退學永不錄取、停學和社會服務等處分。筆者認為何俊謙等四人的行為不檢,嚴重影響和破壞學校的正常秩序,並對學校的教職員的安全和應有的尊嚴受到侵害,校方的處罰有理有據值得支持。而何俊謙等幾位學生的言行,亦早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籌。何俊謙更加有在校園內傳播「港獨」的事實,有關當局有必要就其言行進行審查,繩之以法。
去年10月4日,林穎恒、何俊謙、李傲然等幾名理大學生,因為學生會擅自將理大民主牆改為「連儂牆」,有人貼上「香港獨立」標語,被校方以紅紙覆蓋,一些學生強行衝上理大李嘉城樓17及18樓,要求與管理層對話。其間,何俊謙不斷以粗口謾罵,多次以「廢柴」字眼羞辱學校的副校長沈岐平及學務長莫志明等教職員,更煽動學生包圍沈莫兩人。
事件經理大的紀律委員會聆訊,決定給予何俊謙、林穎恒、李傲、鄭悅婷處罰,其中行為最惡劣的何俊謙被勒令即時退學,並永不獲理大錄取。聆訊的結果認為,何俊謙等四人「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士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及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
從事件的整個過程來看,何俊謙等四人,在10月4日的行為極為不檢點,不但違反了校規,其衝擊、圍堵、侮辱校方教職員的行為,對學校教職員的個人安全造成侵犯,這些行為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均不可以為人接受。而學校對事件的處理十分恰當,學校就事件展開紀律聆訊,認真調查了事件,作出的結論和處罰決定,均中肯而有理有據,值得支持。
何俊謙本人,以及一些反對派政客,不服學校的處罰,以「言論自由」為擋箭牌,拒不承認自己的過失,更加惡形惡相,以打爛仔交的方式,反指校方處罰不公,大做媒體騷,意圖以政治干擾校政,為何俊謙等人的不良言行張目。
其實,何俊謙的言行,只要稍為知書達禮的正常人,都會感到不恥,如果校方不就這樣的行為加以處罰糾正,學校不可能維持正常的校園秩序和校園生活,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如果校方不加以罰處,更加有可能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甚至影響社會安寧。因而,校方的做法並沒有不妥,值得支持。
理大民主牆事件雖由民主牆而起,但不要以為有了「民主」兩字,就可以為所欲為,視法紀為無物。重視民主就更加需要講法制,更加需要講理性和尊重,沒有理性,不尊重其他人,甚至違反法紀之下的所謂「民主」,只能是「誰大誰惡誰正確」式的惡霸邏輯。
同樣,「言論自由」也不適用於理大的民主牆事件,何俊謙當時只是在謾罵和侮辱他人,與言論自由並沒有多大關係。理大民主牆事件事實十分清楚,整件事就是何俊謙等四人的言行不檢,嚴重違反了學校的規定,學校經過紀律聆訊後,依規作出處罰,這是正常不過的事情。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事件中何俊謙的言行其實不只是違反了校規校紀,其中還有一些言行很可能也違反了法律,比如,襲擊、侮罵、吹毆打校方教職員的行為是否違法?警方可以審查一下。何俊謙還在理大張貼「港獨」標語,在校園內宣揚「港獨」,他自己公開宣揚,在理大張貼「港獨」標語已300多天,這些行為顯然是違反了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就此進行調查,查究違法行為。
作者:梁思韻–教育工作者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126/240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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