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反中,卻要求內地印產品助掠水?昨日,本報曾報道香港眾志為在年宵掠水,大印仇中亂港產品,不過有廠房稱收到「政府批文」,包括「眾志」標誌及其中英文名稱不可印製(請按此重溫)。眾志主席林朗彥昨日再指,相關批文由公安部發出,並認為眾志的行為合法,反映言論自由受打壓云云。既然反中,何必要在內地身上謀取好處(助搵真銀)?「河童」黃之鋒愛找美爹,為何不找美國廠房幫手?
香港眾志錢字先行,為真銀甚麼反中也可先置一旁。難為林朗彥敢說港商多在內地設廠,料眾志會再遇同類事件云云,意即欲再在內地廠房印製產品。又要反中,又要在其身上得益,自相矛盾至極!
人無恥便無敵?眾志稍有尊嚴,就不要再在內地印製產品,遠在海外尚有美爹,又有何憂慮呢?(笑)
原圖:HKG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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