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發生女學生攜帶古箏進入港鐵,被港鐵職員攔截,以其攜帶的古箏超出港鐵隨行行李大小規定為由,拒絕其乘搭港鐵。事件引起社會很大迴響,甚至引發愈來愈激烈的抗議行動。筆者雖然對一些滋擾其他乘客權益的抗爭行動不敢苟同,但港鐵作為公共服務機構,應以服務市民為宗旨,港鐵附例需因時制宜,切合市民的正當需要。
在這個問題上,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去分析。第一個是管理層層次。其實,很久以前九廣鐵路是有寄存行李的位置,方便到羅湖過境回大陸的乘客。但之後由於班次加密及需求不大才取消。
與此同時,港鐵管理層卻只是用純粹理論去設計乘搭港鐵攜帶行李的大小規定,並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更沒有考慮到很多市民必須日常攜帶的東西,例如有些雨傘已經超出相關的高度規定,但難道我們便不能帶雨傘乘搭港鐵嗎?
港鐵公司考慮的只是理論上在列車車廂裡如何盡量搭乘更多的乘客,卻沒有全面考慮乘客的實際需要。他們也沒有考慮到港鐵如今已經是市民到港九新界各處的主要交通工具。就以攜帶樂器的人為例,他們如果要表演就要經常來回香港不同地方,如果這樣都不能乘搭港鐵,他們將需要每一次都租用客貨車,其成本將會大幅增加。
因此,港鐵管理層應該考慮在行李大小規定中加入申請「自用樂器及藝術品除外」的規定。
第二,在港鐵前線人員執行相關規定時,也存在過於僵化的問題。當然,前線人員有來自上頭的壓力,如果私自放寬相關規定,有可能受到上司責罰。而純粹按照條文執行,即使有上司怪責也可用白紙黑字的條文去抵擋。因此,港鐵應該賦予前線人員合法的酌情權,令他們可以判斷應否讓乘客攜帶大型行李上車。
因為很多乘客所帶的行李雖然稍為超過港鐵的規定,但如果他們真的是很有需要或者很趕時間,以其行李不會對其他乘客造成明顯影響的話,港鐵職員作出適當勸喻之後將其放行,容許他們乘搭港鐵,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僵硬的規條難以配合所有實際情況,港鐵應加強培訓,提升前線職員的判斷,不要讓一些旨在保障乘客權益的條例,反成了損害乘客正當權益的工具。須知道,不少市民有需要攜帶大型樂器或藝術品出行,對他們作出過多的限制是有礙香港的藝術發展的。
雖然港鐵日前已經修改相關規定,容許市民在非繁忙時間並且預先登記下攜帶大型行李乘搭港鐵,但相關限制依然不少,仍然對市民構成一定不便。港鐵實在有空間制定更有彈性的規定,切合市民需要,這樣才可真真正正地做到「心繫生活每一程」!
圖:無綫新聞截圖
http://news.tvb.com/local/560fb6fd6db28cfe6e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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