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10月10日發表《施政報告》,宣布一系列家庭友善措施,包括香港在職婦女產假由目前10周增加至14周,男士侍產假由現時3天增加至5天,以及支持母乳喂哺的新舉措,以上建議終於使香港與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的最低產假標準相提並論。在產假期間,在職母親目前領取工資的80%。根據以上建議,政府將對額外四周產假所產生的費用負全部責任,但工資將限制在每位員工36,822港元。這意味着每月收入超過5萬港元的員工不會得到全部80%的工資,不過政府表示這只佔香港員工的5%,所以大部分在職女性都能獲益。
回顧歷史,香港勞工福利非常不足,遠遠落後於世界其他地區。早在1970年,在職婦女產假首次列入《僱傭條例》,但當時產假是無薪假期。這種情況在1981年發生了變化,政府修改《僱傭條例》,把產假改成有薪假期,是日常工資的三分之二,而在1995年則提升至五分之四。雖然,產假的薪金提升了,但產假的長短在48年來一直沒有更新,仍然維持連續10週,未能與時並進。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於2014年的調查發現,在全球185個家和地區之中,98個提供了14周或更長的在職婦女產假,只有27個少於12周,包括文萊、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布亞新幾內亞,以及香港。相反,新加坡16週,韓國90天,遠遠超越香港。例如,英國在職婦女有權享受52周的產假,在此期間大部分時間裡,她們的工資可達到90%,超越香港的80%。另外,在北歐的瑞典,政府提供480天的產假,並由父母雙方共享,由該國社會保險局提供資助。對比之下,香港是一個對職業母親不友善的城巿。我們在家庭休假政策方面落後於其他國家和地區。
延長產假旨在增生育率
雖然新措施得到各方支持,但個別婦女組織要求林鄭月娥提出更清晰的路線圖,說明如何促進香港提供兒童託管服務,他們認為這對幫助母親繼續就業至關重要。為此,林鄭月娥在發表第二份《施政報告》慨嘆:「雖然現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比男性高,但女性勞動力參與率遠遠低於男性,這是由於社區缺乏兒童託管服務所致。」
香港特區政府延長產的原因之一是要解決香港的低生育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香港的生育率持續下降,現時每名女性只生育1.13名嬰兒,可能是世界上最低的數字。如果要維持香港人口穩定,生育率需要達到2.1,但香港過去30年一直低於這個數字。香港於2017年共有56,500名嬰兒出生,低於十年前的70,900。」由此可見,延長產假的目的在於提升香港生育率。
香港年輕夫妻普遍推遲生育年齡,甚至根本不想生育,這是由於香港的產假實在太短,跟其他國家與地區比較嚴重落後。香港個別婦女組織指出,產假不足只是生育率偏低的其中一個原因。對於在職母親來說,當她們重返工作崗位時,如何安置幼兒才是重要的問題。有些家庭因負擔不起或不願意僱用家庭傭工,希望把幼安置在日間託管中心,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香港以上服務嚴重不足。例如,兩歲以下兒童託管的名額從1995年的1,530個減少到2017年的747個。早前曾經有記者在12個提供此類服務的資助兒童託管中心之中,致電查詢其中6個,發現所有服務都已滿額。大部分中心負責人表示在2019年9月之前都沒有空缺,其中一個位於旺角,擁有99個名額的中心,其負責人表示已有600多名幼兒在輪候名冊之上。由此可見,香港日間託兒服務嚴重不足是另一個在職婦女遇到的重大問題。
在職母親當然歡迎推行新措施,可以讓她們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成長。但在增加在職婦女產假的同時,林鄭月娥可能會得罪商界人士。例如,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振表示:「一個負責任的女職員可能不需要14周的產假。如果政府希望給女性更多的產假,就應該全割補貼僱主。除了延長產假之外,僱主更關心是找代替人手的問題,政府應該幫僱主找到替工並支付他們的工資。」另外,自由黨主席鍾國斌表示:「我同意政府應全額補償商界因延長產假而引起的額外費用。政府現時擁有巨大的財政盈餘,不應向商界索取更多的資源,特別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之下,政府更不應拿商界來開刀。政府打算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並要延長男士侍產假,現在又要延長女士產假,已經令到許多商家感到壓力,懇請政府給予商界喘息的機會。」然而,香港能夠有今天的成就,成為國際城巿,婦女勞動力的功勞可謂不少。所以,商界若要提升生產力,就更要增加在職婦女的福利,讓更多婦女投入勞動巿場,造就更多的財富,達到勞資雙方「雙贏」局面。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8/1011/187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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