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記得有個笑話︰一個年輕人每天上班時均會在地鐵站內給予一名乞丐一些在錢包用剩的硬幣,直到一天,那名年輕人向乞丐說,由今天開始,我不能再給你錢了,因為我要儲錢結婚。單純的年輕人只想著,如果他突然停止施捨的話,覺得乞丐會有點可憐,說一聲也好讓乞丐有個心理準備。怎料乞丐卻突然一個巴掌煽在年輕人的臉上,大罵一句︰「你居然用給我的錢結婚!?」世界上有些人,只要你有所縱容,他便會得寸進尺,特別在特區政府近日的「掃獨」行動上,別有用心人士更變得如故事中的乞丐一般,無所遁形。
國家和特區政府要維護主權的義務,基本上即使不懂《基本法》第1條為何物,也明白是最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舉凡世界各國向來也有就維護主權採取各項措施,例如不少國家設有「叛國罪」以防有國民協助外國政府推翻國家;最近歐盟傾向立法,如網絡平台在接到有關當局通知後未能在一小時內刪除極端主義內容,就對這些公司處以罰款。遙想當年,美、英在拉登和福克蘭群島(馬維娜斯群島)一事上,甚至為維護主權興兵千里之外。以此為前題,特區政府早前取締向來鼓吹港獨及暴力的所謂「香港民族黨」的行為何錯之有?驅逐為港獨鋪橋搭路的馬凱離港根本合情合理又合法。一句到尾,這些外國勢力邏輯,「你懂的!」
然而,亂港者自古以來都橫蠻無理。回望歷史,歐美列強以輸入鴉片毒品改變與我國貿易逆差,以炮艦政策強開我國門戶,又興不義之師在我國強借土地,巧取豪奪之時,哪有跟我國談甚麼人權和人道主義?只不過今時今日礙於「攻守之勢異也」,便裝出一副「文明」嘴臉,西裝骨骨來個「文明」入侵。取締港獨組織,外國勢力便說你不尊重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拒絕馬凱的簽證,又說你違反新聞自由並要你解釋;明明根據國際慣例可以不就拒絕簽證作出解釋,卻偏要政府解釋。這不是橫蠻無理又是甚麼?港英政府直接驅逐異見人士出境的時候,他們又解釋了甚麼?
不過亂港者何以仍然理屈氣壯及張牙舞爪,除了他們自古以來皆有橫蠻無理的基因外,更因為特區政府多年來的綏靖政策,讓亂港者的無理舉動甚或近年的港獨主義變得「合情合理」,讓香港成為這些狐朋狗黨的「政治遊樂場」。因此政府及市民必須立場堅定,不容有失及更加進取,以明確態度否定任何「明獨」、「暗獨」行徑,並必須盡快做好準備,以免港獨借殼上市,甚或衍生更多暗獨;此外,外國勢力遙距發聲干預我國內政一事或許避無可避,但香港作為我們主場,我們在情在理在法絕對具備足夠彈藥防止任何人士支持港獨。故特區政府必須嚴防再有類同FCC的播毒平台,以最大力度維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8/2018/0911/215582.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