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會(FCC)公然邀請港獨團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進行演講,引起社會各界強烈不滿,特區政府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連日來亦多次批評外國記者會的安排不恰當,對國家的主權和安全構成冒犯,踐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精神。
民族黨鼓吹暴力和仇恨
大家都知道,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鼓吹香港獨立的政黨,過去不斷以言語和行動分裂國家,甚至曾經到境外「播獨」,其組織性質和影響特別惡劣。無論如何,香港民族黨的言行經已超越言論自由的底線,而是實際推動分裂國家,這些言行已經被有關當局紀錄在案,並且已經進入法律程序,類似於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獨立運動,其推動獨立的組織也被西班牙當局通緝和拘捕,難道外國記者會不知道?難道外國團體又能夠在西班牙公然舉辦鼓吹加泰羅尼亞獨立的活動嗎?
言論自由的底線絕對不含糊,在公開場合,對公眾發表鼓勵別人分裂國家,這已經超出了「言論」的範疇,更何況香港民族黨並不是止於言文層次,而是成立組織,並發展分部渗透在學校的學生組織,鼓吹暴力和仇恨,這些行為本身已超越了法律所容許的限度,嚴重衝擊國家的主權和安全。外國記者會邀請陳浩天在午餐會發表演說,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也是非常不恰當的,亦不為「一國兩制」所容許。
FCC有挑戰國際法之嫌
另外,外國記者會此舉也是有挑戰國際法之嫌,根據1970年10月2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指出:「每一國均享有充分主權之應有權利、國家之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不得侵犯、每一國均有權利自由選擇並發展其政治、社會、經濟及文化制度等。」這是吸取二次世界大戰及之前,國與國之間以武力解決爭端的弊端,在聯合國的維持之下,任何國家的領土和主權完整理得到尊重,以及各國之間的維護。外國記者會現在卻包庇公然主張分裂中國主權、破壞一國兩制的代表人物在會址進行演說,任由國家主權安全遭受踐踏,為陳浩天唱戲搭台,政府及社會各界絕不能視若無睹,忍氣吞聲。
有權利必有義務,傳媒作為「無冕皇帝」,監察輿情的公權力的前設是遵守當地法律和政治底線,以及尊重民情。更何況,外國記者會的會址屬於政府物業,陳浩天在政府物業內「播獨」,在政治上是非常令特區政府尷尬的,難道有愈來愈團體建議港府收回外國記者會的用地了。
作者:新社聯副會長 陳平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8/0810/200186.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1118/39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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