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近日在紀念基本法頒佈25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講話,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在香港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媒體連續數天發酵這件事。但這只是現代社會媒體資訊快速而簡單地傳播的後果。
如果只是用單單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去理解張曉明主任的講話,肯定是斷章取義。只要看看張曉明講話的原文,就可以明白到他所說的只是今天香港社會的客觀現實。而其中絕對沒有任何收緊香港高度自治的意思。
在講話中,張曉明主任談到今天香港的政治體制是沿襲港英時期的制度而來,當中有一些優化。只要我們細想,就知道港英時期,即使是後過渡期中,香港的政制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三權分立。論憲政地位,港督是要比立法局及本地法院高,因為港督是由英皇指派的。其地位是連接英國政府及香港殖民地。對於立法局,由於香港一直是以港督為權力核心,到回歸前夕都是行政主導,更只是在回歸前幾年才取消港督任立法局主席的規定,因此,港督權力比立法局大是無庸置疑的。
對於法院,雖然港督在憲制上比本地法院高,但司法完全獨立,終審權並且在倫敦樞密院手上。因此,在港英時期的政治體制從來都沒有像美國般的三權分立,那現在香港沒有,也屬於正常。
港督在香港政府與倫敦間起著樞紐作用,突顯了港督的地位。如今,行政長官也是起著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北京中央政府的樞紐作用,情況與港督相似。這是因為香港從來都不是國家,以往是英國殖民地,現在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因此首長都需要向中央政府負責,這跟主權獨立國家是有根本性區別的。
回歸後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要比港督民主,這是回歸後的進步。而立法會也比回歸前的立法局有更大權力,產生方法也更為民主。然而,香港的政治體制依然是行政主導,政府的權力要比立法會大,行政長官享有特區之首的超然政治地位。
但立法會依然是獨立運作,不受行政機關干擾的。因此,張曉明主任所說的只是香港每日都在進行的政治現實,並不是要改變香港現行的制度。只不過雖然行政長官的地位最高,但他也不能控制立法會及司法機關而已,更不等於凌駕於法律之上。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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