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其涉及的國家安全案件,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抗辯,律政司雖提出反對,但終審法院拒絕律政司的申請。稍有常識都知道,《香港國安法》事關國家安全大事,如果允許不具香港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參與抗辯,接觸到並不公開審訊國安案件的證據、證人和證言等機密資料,無疑將有極大國安風險。此例一開,勢必後患無窮。為堵塞漏洞,行政長官李家超依法向中央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釋法,更有利於《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亦有助於香港司法機構審理案件,筆者對此表示非常支持。原因有三:
一是香港「一國兩制」運作日漸成熟,法律體系日益完善,更彰顯本港司法獨立地位
「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創舉,容許香港於高度自治下在大陸法的國家裡實行普通法。所以在實行普通法框架下的香港,實行通過大陸法制訂的《香港國安法》,難度可想而知。有關黎智英的案件,香港法庭駁回律政司申請,暴露出現有條文中不清晰之處。特區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及國家安全事關重大,馬上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律政司也向原訟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審訊,人大常委會依法作出法律解釋,下一步仍交回香港法庭進行審訊,整個法律程序運作井然有序,更彰顯香港司法獨立地位。
二是黎智英案背景複雜必須慎重應對,政府出招環環相扣,更顯深思熟慮。
黎智英案涉及國家安全,港人眾所周知,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是美國前中情局特工,案發後已逃回美國被香港通緝。黎創辦的《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籍傳媒公權力反中亂港,報道內容偏頗為人不齒。更甚的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壹傳媒集團仍繼續勾引境外勢力搞亂香港,現被律政司掌握充足證據提出檢控,實屬咎由自取。不過,黎智英雖然商業帝國壹傳媒被停牌,仍似有無限資源支持,能重金邀請到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專程來港為其抗辯,背後勢力可想而知,不能掉以輕心。
三是西方勢力擅長以香港問題攻擊中國,須將苗頭消滅於萌芽狀態,防漸杜微。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勢力一直視中國為最強大的潛在對手,聯手打壓圍堵中國,無所不用其極。不但無理向中國產品徵收高額關稅,禁止中國科技公司在當地運營,限制中國高新產品。在這個全球化的年代,美國甚至公開宣佈禁止世界上任何國家向中國出售含有任何美國技術的高科技產品,不允許與美國有關的任何人士到中國背景的科技公司就業。也無視世貿規則,禁止香港產品使用「香港製造」。這種唯我獨尊的霸凌主義可見一斑。
香港一向被美西方勢力視為攻擊中國的橋頭堡,《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暫時得以回復平靜,但很明顯反華勢力一直沒有善罷甘休。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核心人物,他的案件自然就變成攻擊的突破點,試圖打開《香港國安法》的缺口。
古語有云: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由於香港的特殊地位,再加上複雜的國際形勢,一樁看似普通的本港案件,實則一點都不普通。釋法背後,其實建基於全港市民的福祉,以及長治久安。所以,面對爭議時,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才能無懼任何風雨的挑戰!
原圖: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12/14/AP63991cc7e4b0e80f811a06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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