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間進入香港市場的共享單車公司Gobee.bike日前宣布結業。有人對於該公司的離場表示可惜,並將責任歸咎在部分惡意破壞單車和沒有公德心的用家或市民身上。不過誠如筆者去年的文章中對共享單車進入香港市場所抱有的質疑,該公司將他地成功的經驗「照辦煮碗」放到香港,而且政府的「無為而治」,彷彿已預視出該公司的必然失敗。
所謂態度決定一切,該公司結業時的不負責任舉措讓人可由果推因,了解其失敗的原因。該公司結業時只退按金不退餘額的做法首先已大有詐騙之嫌。試問一句,仍未使用的餘額,即該公司仍未就有關餘額提供服務,又豈可視為該公司的資產?其次,該公司其實早有結業的端倪,不少員工早已私下透露公司經營並不穩健,但該公司仍然在早前繼續大模大樣收取用家充值,且大有不願清理單車的勢頭。如此不負責任的公司,本身便難以在社會立足。
其實在初期經營期間,該公司早已一副「霸王硬上弓」的姿態,亂放單車之餘,又沒有足夠的人手管理單車,導致不少路段嚴重擠塞,惹來民憤。公司本身便是將他地成功的例子,硬搬在香港地少人多的社會和文化之中,不懂變通,生意又豈會如意?該公司的失敗,實在值得其他仍在經營的共享單車公司借鑑。
不過,如果說不懂變通和不負責任是該公司的死因,那麼特區政府絕對是處理該病情的一名庸醫。確實,政府沒有責任和義務去為個別行業推出支援政策。不過由該公司以至其後加入的共享單車公司所突顯出來的問題,已成一個讓大關注的社會議題,確實不得不作出快速反應和深思熟慮的事情。
共享單車固然主觀地加劇單車泊位和使用單車空間有待改善的問題。當然,特區政府無責任為本已踩界經營的共享單車公司推出度身訂造的經營政策,以及為他們解決問題,但政府卻一直消極應對大量違泊問題,對於推出規管措施一事「歎慢板」。至今仍未研究出香港是否適合引入共享單車,甚或適合甚麼形式的共享單車模式(例如不少城市的固定泊位模式)。眼白白讓問題困擾市民一年,實在不是積極有為政府的應有表現。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為今之計,政府首先必須盡力幫助是次Gobee.bike結業一事的苦主,監察退還按金情況,並堅決要求該公司清走單車,維持街道整潔暢通;此外,共享單車衍生問題並不會隨Gobee.bike結業而消失,政府必須更積極地研究出應對之法,除了解決問題外,更重要是改善情況,便利市民。
作者:李世榮—民建聯中委、新社聯副理事長、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沙田區議員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8/0409/3558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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