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者找數啦,鼓掌!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時,旺角發生騷亂,事後大批人士被控暴動罪,法院早前判旺暴十男案的十名被告罪成! 法官今判莫嘉濤入獄4年3個月、鍾志華被判3年9個月、何錦森被判3年9個月、霍廷昊被判3年8個月、陳和祥被判3年5個月、鄧敬宗被判3年半、李卓軒被判2年9個月、林永旺被判3年8個月、葉梓豐被判入教導所及吳挺愷被判2年4個月、網民見到這十名被告被判刑紛紛表示大快人心!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paper/2017/0324/69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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