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基本法》規定了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主要公職人員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可能會被禠奪議席。故此,近年反對派有時候會變得「忽然擁護」和「忽然效忠」,例如在剛過去的立法會補選期間,所有反對派候選人都表示擁護《基本法》,反對港獨,甚至在當選後也捨棄原則,不敢如過往一樣高呼「反共」口號。然而,所謂日久見人心,補選結束後不久,反對派的狐狸尾巴已露出來了。
我們都知道,戴耀廷不是一般人,也不是一般學者,他是佔中發起人,近年甚至積極參與部署反對派的選舉工程,可謂是反對派的頭面人物,他更赴台灣出席由「台獨」份子舉辦的論壇,與「藏獨」、「疆獨」、「蒙獨」與「台獨」勢力代表一同討論「國家分裂」的議題,這算是一般的學術論壇嗎?中央和特區政府能夠容忍下去,視而不見嗎?如果連這種性質的論壇也不算是政治論壇,到底什麼是政治論壇?正正由於戴耀廷的所作所為離經叛道,政治性質特別惡劣,故中央、特區政府、香港建制派才嚴肅對待,連日來多次譴責戴耀廷,要求特區政府依法追究,要求香港大學嚴肅懲處。
然而,聲稱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的反對派不但沒有批評戴耀廷,甚至站到了戴耀廷的一邊,倒過來批評建制派,試問反對派的所作所為還算是擁護《基本法》嗎?倘若連鼓吹「港獨」也不算違反《基本法》,還有什麼行為算是違反《基本法》?更嚴重的是,反對派竟聲稱中央和特區政府會以戴耀廷的言論為藉口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借題發揮,再次抹黑和妖魔化「23條」,這難道還算是擁護《基本法》?難道《基本法》能夠部份擁護,部份不擁護?抑或在反對派眼裡,「23條」不是《基本法》的一部份呢?可見,「23條」就是反對派的狐狸尾巴,就是反對派不擁護《基本法》,阻撓「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踐的鐵證!
在剛過去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聯辦王志民主任清晰表示,香港存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是世界上唯一沒有國家安全法的地方,未能在機制上妥善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王志民主任更嚴正指出,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沒有兩制之分,只有一國之責!筆者想說,擁護《基本法》,便必須認同「第23條」,維護國家不止是建制派的責任,反對派同樣有責任!
原圖:基本法資料庫網頁、大公報 http://www.basiclawcourtcase.gov.hk/tc/home/index.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1008/117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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