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淩晨東九龍走廊發生交通警員被貨車撞斃事件,一如所料,本港部分傳媒秉承近年的作風,尋找警方在事件中「應負的責任」。
記者向現場的交通督察、警務處處長乃至保安部官員所有的提問全部集中在殉職警員沒有穿著反光衣方面,更有「盡責」的傳媒查閱警方內部穿著反光衣的指引,以瞭解有無人違反警例。
刹那之間,彷彿一宗致命交通意外的發生就是因為沒有一件反光衣,至於長久以來那些穿梭在馬路,縱橫交插在公路上的魯莽、情商差劣的司機就從來不曾存在。
其實,如此針對警員有否穿上反光衣的提問只是近年很多傳媒作風的延續,亦似曾相識…………
2014年夏天,警方不足兩天便偵破啟晴邨槍擊案,鎖定槍客住所並迅速破案,效率之高連先進國家警隊也瞠乎其後,但傳媒成功將案件焦點轉移為警方沒有疏散大廈住客,罔顧公眾安全。
九龍西區有南亞裔黑幫內訌,傷者街頭被狂斬,現場警員喝止無效開槍擊斃兇徒,傳媒亦質疑警方為何沒有南亞語言現場翻譯,有無訓練警員南亞警告句語。
2016年初旺角暴動,交通警員為救援被打到倒地的伙記而向天開槍示警,傳媒好像完全見不到暴徒的瘋狂,而是質疑開槍是否有違警例。
這幾年以來,很多香港傳媒、記者與新聞從業員的視野就彷如非洲草原的犀牛,先天性近視,看不到十呎外的事物,思維則像「莊子」之「狙公」的猴子,只看表面而沒有思考能力。
真的想問問這些充滿「智慧」的無冕皇帝,縱使今次殉職交通伙記沒有穿著反光衣,是否這才是整件案件的問題所在?
將來他們會不會在報導爆竊案件時首先追查戶主有無做足防盜措施,有無自招盜賊。
報道風化案、性罪行之時首先要瞭解受害人的衣著打扮,有否因為穿著不合體面而誘來登徒子。
相信以現在不少香港記者的「睿智」,這一天終於會出現。
作者︰葉家輝 退休警察 原圖:Now新聞截圖、無綫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