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許多人和我一樣,對於林鄭月娥擔任特區首長有過一絲期望。雖然,目前未至於感到絕望,卻是未見希望,不敢奢望。
一個政府在處理政治、民生、社會等問題時,總是需要軟硬兼備,懂得因地制宜的。然而,政治層面上,本屆政府至今未見「真打得」,反而頗「捱得打」;於是,反對派為反而反的不合作,依然拖著香港發展的後腿,儘管似有所收斂,可是,立法會還是「玩野」的場所,而不是議事的莊嚴地,政府要做的事做不了,每宗工作進度龜速。
司法獨立高於一切?
司法上,法院的判決不時打政府的嘴巴,像執筆時,梁國雄在立法會搶文件案被指不適合引用有關起訴條文,即議員可獲豁免,那麼,特權法又是什麼玩意呢? 這種玩弄法律條文的遊戲,要非常熟悉法律條文及程序人士才「玩得起」。普羅大眾如我,只能唱世事像霧又像花。
像此等事件,美其名是司法獨立,市民即使覺得司法有許多「奇怪犯駁」的情節,想多問一下,都會是干預司法。林太就一句斬釘截鐵的話,讓監察法院成了不可能的事。 既然每個政府部門都有服務承諾,都被要求公開公平透明度要高,那麼,即使是非常獨立的司法機關,只要它是屬於特區的司法機關,服務特區,改革漏洞,以求進步不是一件好的事嗎? 如果說考慮司法獨立,法律界士氣,那麼,多年來受盡委屈氣的警察,執法人員,難道就不需要士氣嗎?
反應快就等於好?
行政上,我看到林太處理比如大埔巴士車禍,增加撥款給醫療體系,教育體系等的確夠明快,然而,「快」,不一定就等於「好」,又或者可以成功解決問題;何況這種快,還不是紀律部門效率高,夠專業? 撥款快,與是否用得其所是兩碼子的事。
之前張超雄帶了罕見病患者向林太請願,林太也親自接見,又親自寫信向藥廠爭取,是考慮借此向民主派示好嗎? 上星期,「成功爭取」到藥廠在不必註冊的情況下先讓一些合資格患者試藥。從表面考慮,好像是一個好消息,罕見病患者的喜訊;可是,想深一層,這種爭取,只能說是一種交差的表現,「這件事我林鄭完成了」,可再想深一點,藥物還在試驗階段,說得坦白些,交了差,可是病人用藥不過是白老鼠,未知數比知道的要多許多,例如副作用、成效、不良問題等。 罕見病患的問題根源何在,政府有沒有考慮和深入研究呢?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本身不是勤奮地不停取樣本化驗那麼簡單皮毛,流於表面,而是要結合醫院的病理科找出病患問題的根本,制定方案防患未然。還有,我們流行了數以十年的快餐飲食文化,方便飲食文化,令香港人明顯健康了抑或病痛多了,又是否應該加以研究、考慮、檢討、制訂對應方案呢?再說,動不動親自接招,表面看很親民貼地,可是這樣的舉措讓人覺得,是不是每次有大隊人馬請願,就可以迫出特首本人出來接見並接招呢?
還有更多社會問題有待解決
社會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問題,都是刻不容緩的。比如為什麼我們的保安局會有漏洞讓好像文子星這類屬甲級犯,疑似惡佈份子在香港潛伏了那麼些日子?
這關係到香港的安全。 如果他不是犯了法,我們的特區政府有什麼方法「發掘」到他呢? 香港還有多少這類潛藏的危機呢? 香港的真假難民,以各種漏洞在香港停留,這個問題,作為特首的她可感到憂慮? 又有什麼解決方案?
林太在巴士車禍之後重拍賀年片,改穿低調顏色衣服,可見她觸覺敏銳,但也不該顧此失彼,我們有比衣服顏色更複雜,更困難的問題擺在眼前。 (題外話: 若論軟銷(soft sell),對應狗年這個主題,為什麼用警犬的同時,不嘗試加入導盲犬在片段中,讓人看到特區政府也注重失明人士的權益呢?)
分清是非黑白要有原則
另一方面,政府對於是非黑白要有原則,否則,會令特區政府變成一個奶娘,被社會各界榨取,這也是不智的。關愛,也要有方法。正是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的道理。 因為,世界上總是有些人,比賴昌星更適合姓賴!加上傳媒的推波助瀾,經常出現一些苦人苦事大特寫,將香港弄得有如一個悲情城市,但這是否事實之全部呢?這些苦人苦事是真的際遇不堪,抑或另有真相呢? 傳媒有沒有追蹤分析抑或看個表面就報道呢?
事分輕重 進退要有序
政府庫房水浸,應該謀求有益社會長線發展的投放,不能說一股腦兒的去向各方提供金錢資助,甚至全民派錢,或者將香港變成一個福利城市。這只會消耗香港的競爭力,讓市民習慣了有事自己不嘗試解決而向政府伸手,明明可以和父母同住照料,但卻想自己單獨買樓居住,沒能力就歸咎於政府,老實說,人人都有各種各樣的需要,總會覺得自己要支援的,但短視的關愛,派錢派糖,怎及得上解決長遠發展步伐更能令社會得著呢? 看看現在政府的一個提案,要花上多少年才真正落實並「上馬」?為什麼不去改革政府工作的流程,加快工作的效率,移除目前僵化難行的障礙和早已呆滯的制度呢?
特區政府要做的事真是太多了。而重中之重,就是要懂得事分輕重,有先後次序,正所謂進退有序,秩序和次序;現在卻更像是進退失據了。
原圖︰林鄭月娥 Carrie Lam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carrielam.hk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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