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狗年實在是個多事之春,自立春以來,股市喪跌,天災橫禍頻仍,特區政府面對各種難題不在話下,農曆年前又發生了令人傷痛的大埔巴士車禍,令數以十個家庭在哀痛中過年,更甚的是,以後每到農曆年前,這個傷口又復發,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癒合。
泛民以至建制,「跨部門」式支持年初二不放煙花,實在也是意料中事。這是大部分人的思維,覺得如此傷亡,不應該慶賀。不過,有兩點要注意。
爆竹煙花原意祭祀
其一,爆竹煙花,本來不是為喜氣洋洋而放的。在古代,爆竹煙花都是祭天祭祖的活動,而平民家庭就以爆竹煙花除舊歲、驅鬼,驅走衰氣惡運。煙花象徵喜慶,只不過是現代人的詮釋。再說,一切都關乎心態,放煙花的時候,你也可以默不作聲許願,祈望死者升天,傷者盡快康復,香港走出惡運。可惜,大部分議員幾乎都是用同一類思維。
下半旗有否標準?
其二,特區政府以下半旗致哀,完全正確,可以理解。 不過,特區政府事前有沒有考慮標準呢?到底死傷多少才下半旗呢?香港過去有不少大小不一的車禍,你不能說今次下半旗,下次「只死了兩個」就不下半旗,他們都是人命。 那麼,特區政府有沒有考慮清楚如何界定?抑或只要有人死了就要下半旗?還有,特區區旗下半旗可以理解,但中國國旗下半旗有沒有事前取得中央政府同意? 聯合國對於國旗下半旗都有定義,不是隨便下半旗的,尤其是關係到國旗。林鄭有沒有考慮清楚?她的團隊有沒有「停一停,想一想」??
我知道人會因為各種事故,感情完全擊倒理性和邏輯,但作為從政者,就不能和一般市民,一般議員一般見識。不是嗎?
原圖︰網絡影片截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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