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因執行職務維持秩序而惹上官非,儘管疑點重重仍被判囚三個月。事件引來大部分市民為朱Sir不值,同時因洋法官判案被質疑疑偏頗有前科(可參考林芸生「重溫錢禮法官的一些判決,對朱經緯審刑請一視同仁!」一文)。近日又見劉迺強大作<法官當了暴徒的辯護律師>,佢提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於二〇一六年一月衝擊港大校委會一案,當日馮敬恩曾兩次重覆「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劉迺強指任何一個沒有任何偏見,但懂中文的人,都不可能對這兩句話會理解「佢」不是指李國章,那可能是誰呢?如此這般竟裁定馮敬恩恐嚇李國章的罪名不成立!公義何存?
此外,至於處理佔中、旺角暴動等案件,官老爺也疑持雙重標準,何以「暴青」黃台仰容許其保釋致使佢着草高飛,而朱經緯連曾申請保外候判也不獲批,要在獄中渡生日及聖誕?
幸好公道自在人心,調查顯示逾七成網民認為朱經緯案判刑過重,支持朱Sir上訴!講真,如果用警棍驅逐「滋事者」都入罪判囚,以後你叫前線警務人員如何在千鈞一髮下執法?古人説:大事奸義,必有大咎。意思是在重大的事情上違背道義,必然會有大的災難。香港自回歸後,法治不彰,佔中的主要搞手如壹傳媒黎智英、佔中三丑等仍未落鑊;反而守護香港維持治安的警務人員動輒得咎,且被重判,這確令有識之士感到痛心!
最令人齒冷嘅係爛果報,對朱經緯一案落井下石,還廢噏甚麽「與其求情,不如道歉」;朱經緯天地有正氣,為維護法紀站在最前線,真正主持正義的人,他必然立場明確,立場是鳥就不是獸,是獸就不是鳥,而不是似鳥非鳥,似獸非獸。這種軟弱的四不像,人妖顛倒是非淆的,只能證諸反口覆舌、甘做契弟的淫賤黎身上!佢為咗苟延殘喘,旗下刊物「一世唔賣」變乜都要賣,被形容為「賣員工落妓寨」,如此缺德而惡行滔滔的淫媒,做契弟上癮還廢噏甚麼冇謂!
朱Sir絕不孤單,周日的撐警大遊行,既是市民對你的支持,為你呼冤平反,也為香港不彰的法治招魂!周日政總東翼前地見!
原圖︰文匯報圖片、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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