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強調,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但香港回歸20年來,關於國家憲法的教育和討論鮮有所聞,至今社會上誤以為憲法與香港無關,甚至宣稱「基本法大於憲法」的,大有人在。
事實上,香港近年如「港獨」、「本土」、「自治」等謬誤鬧得滿城風雨,或多或少與部分人未有正確認識憲法與基本法有關。的確,香港基本法中規定香港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但必須重申,在「一國兩制」的憲制框架下,「一國」才是根,是「兩制」的前提,而「兩制」是在「一國」基礎上,為了在香港回歸後保留原來特有優勢的制度安排。
破壞派煽動群眾 損害香港社會
奈何,一些破壞派及法律界人士,多年來刻意利用部分港人對憲法認識模糊,煽動群眾對內地和中央產生負面和抵制情緒。這不單削弱普羅市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損害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甚至會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我們作為國家一員,必須有所警惕,免被愚弄。
香港是法治之區,國家近年亦致力推進依法治國,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更大多有法律經驗,在兩地同樣重視法治下,推動大眾認識憲法是必要之舉,應有之義。更何況在祖國邁進新時代的良好勢頭下,港人必須置於國家發展的全局中謀劃未來。假使我們仍對憲法以及國家體制方面陷入思想誤區,又如何找準定位,掌握機遇呢?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7/07/01/IN17070100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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