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盲撐去年旺角警民衝突暴徒,已經到了罔顧事實、倒果為因,令人齒冷嘅地步。試看八月二十二日李怡在其專欄「命運共同體」有這麼幾句:「去年當局違反過去在大年初一對熟食小販網開一面的做法,突然嚴厲取締,引來年輕人對小販支援,而警察卻無故向天開槍⋯⋯」同日,《信報》時事評論版,有王岸然的「法官靠攏高牆逼迫民變」,其中一段如此說:「過去刑事案件,法庭嚴守疑點得益歸於被告,但在旺角警民衝突中,法庭隨便地裁定暴動罪成,疑點歸於控方。由前法官阮雲道判立的一項原則——對初犯者不判監禁——已完全放在一旁,不單監禁,而且重判。掟石可能超過一般人接受的暴力,但當時先有警員開槍,青年人被挑釁而所以掟石,沒有一個官有考慮provocation 這一點,公平性從可(何)談起?」
警員開槍自保竟成挑釁?
看官,前者說「警察卻無故向天開槍」;後者說「當時先有警察開槍,青年人被挑釁所以掟石」!阿哥,如此擘大眼講大話,筆者當晚對住電視機,但見多名前線警務人員被暴徒追打圍毆,造成最少一百三十人受傷,多達九十人為警員。據《東網》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一日的報道,指出警方準備嚴重不足,不僅人手少、裝備缺、增援遲,令警員在事發初期,被人數及裝備均佳的暴徒追打。有欠缺防暴裝備的警員,面對近百暴徒衝撃圍毆,最終被迫鳴槍示警保命。
面對暴徒就地取材,遠距離投擲磚頭等雜物,盾牌數目不足的警員亦只能「硬食」,多人被掟至頭破血流;另有駛經過的警車也成為暴徒追撃目標,車上警員只能瑟縮車內,任由暴徒以垃圾桶、石磚及長竹襲擊警車。警務人員的克制,講真,筆者睇到把鬼火,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警方輭弱至此,激進本土派嘅暴行唔變本加厲就奇!正如有前線警員吐苦水:「佔中過後政府一直唔敢拉帶頭政客,敢拉又唔敢告,告到法庭又放,就算入罪都只係判甚麼服務令罷了。」
判暴徒重刑可達以儆效尤
犯法不用受刑責,暴徒自然一次激進過一次。從旺角暴亂的事件可以看到,如果法官不對暴徒發出具阻嚇作用的判決,香港將會亂成甚麼樣子?古人說:「今人之所以犯囹圄之罪,而陷於刑戮之患者,由嗜欲無厭,不修度量之故也。」意思是人們之所以犯監禁之罪,而遭刑罰、殺戮之禍,是因為其嗜欲而沒有止境,而不以法度自我要求的緣故。「嗜欲無厭」正是人的天性,若然對暴徒沒有阻嚇性的判刑,法治就係建基在泥沙上,同「法治已死」冇乜大分別。
李怡及王岸然妄顧事實,倒果為因,莫此為甚!敢膽把旺角暴亂之因推給警察,用心不良,無恥之尤,令人齒冷!
原圖︰香港電台節目截圖、On8 Channel - 王岸然頻道 Facebook、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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