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黃絲呼天搶地盲撐暴力衝擊政總罪成入冊的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政客以至美國刻意無視他們的罪行,並將他們升上神枱大讚特讚為「政治犯」。凡此種種,有識之士看在眼裡,立即識破箇中詭計。《南華早報》專欄作家盧綱(Alex Lo)坦言,雙學三犯罪有應得,但那群站在背後,藉盲撐三犯來搶佔道德高地的衰公,才是真真正正的犯人。
罪有應得 絕非受到迫害
盧綱今天的文章題為《害年輕人犯法者,應當反躬自省》(Those who are leading our youth into lawbreaking should take a look in the mirror)。他坦言,看見理想主義的年輕人因為實踐自己的信念而坐監並不好受,但這不代表他們不是罪有應得,也不代表他們受到迫害。
對於反對派大呼判河童等人有罪是打壓「異見人士」,《紐約時報》編輯甚至叫三犯做「政治犯」,盧編直截了當地指出,他們絕不屬於這兩類人。
《紐時》選擇性報道做炸両
作者認為,在自由社會,只要示威者的行為導致暴力場面,就會將之送進監牢,這是很常見的。而事實上,三犯帶頭衝擊政總東翼前地,引發79日佔領之亂,還連累10個「實Q」受傷。儘管有聲音要求嚴懲三犯,但高院法官已經高抬貴手,儘輕判6至8個月而已,要知道,相關刑罰最高可監禁5年。
反對派很快就撲出來指摘判決是政治迫害。市民「長毛」梁國雄甚至不負責任亂噏,竟指法庭和行政機關聯手對付異見人士喎。《紐約時報》社論的說法大同小異,竟說香港也許不再是中國的自由避風港,還引用民主黨「釘王」林子健事件作例子指摘港府及中國,完全扮睇唔到釘王說法錯漏百出,涉嫌老作,已遭落案控告誤導警方。
作者慨嘆,很多反對派政客及激進分子顯然只尊重有利自己的法治及判決,而有些外國評論員只會開開心心重複自己的觀點,好似好有邏輯咁。
誰刻意誤導年輕人犯法?
眼見近排海量的專欄都在談論雙學三犯,作者千揀萬揀,還是認為此案判詞的說法最睿智:「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有人以為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肆意作出違法行為。本案是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
誰導致(或曰誤導)理想主義的年輕人犯法?檢控他們的人?不!而是正如法官所說,亂叫「違法達義」之徒才是罪魁禍首。盧綱不禁猜想,河童等人在獄中思量,當知害自己者是誰吧!
《南華早報》原文:
http://m.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article/2107425/those-who-are-leading-our-youth-lawbreaking-should-take-look
原圖︰文匯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assets.wenweipo.com/image/2017/08/18/karljing_f37765f48df4e5725d2fbaad38668e1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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