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2014年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昨日被上訴庭改判為各囚6至8個月。判刑結果令大眾市民拍掌稱快,紛紛指三犯終於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內地《環球時報》社評更一針見血地指,他們三人製造社會動亂,終於得到坐牢的判決,雖然刑期僅僅幾個月,但已經是「香港治理的一個里程碑」。
法律的一次立威
文章又指,以後類似的暴力示威案件,有可能會以是次裁決為判例,即是有機會坐牢,「暴力示威的成本一下子變高了」,令搞事者不再能高舉自己的「正義」就胡作非為。文章形容這是「法律的一次立威」。
文章認為,在香港這多元社會中,政治中反對派必然會有,只是社會需要的反對派應當是有建設性以及與一國兩制契合。
原圖:大公報
http://img.takungpao.com/2017/0818/20170818070325766.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