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農曆年初旺角暴亂,黃台仰及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罪,8月7日在高等法院審判,其中四人被加控罪,梁天琦被加控襲擊罪、「美國隊長」容偉業和林倫慶被加控串謀暴動罪、袁志駒被加控縱火罪。案件將於10月14日在高院再次預審,並於明年1月15日進行審訊,預計審訊80天。
梁天琦等禍港的滋事份子被加控罪,一眾網民拍爛手掌大力恥笑。但網民恥笑嘅並唔係梁、黃等人,而係嗰班係旺暴當晚被有心人推去前面當槍使,最後紛紛被定罪嘅傻仔。
有網民表示:「黃台仰有53萬現金,其他傻仔有咩?入獄+案底!」恥笑傻仔做傻事,到最後一場空,某人就當無事發生,開開心心去牛津讀書。
唔知黃台仰又會唔會拎嗰53萬「市民捐款」出嚟幫班熱血青年打官司呢?
原圖:文匯網、http://news.wenweipo.com/2015/09/21/IN1509210089.ht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RJpGSZ8nCg&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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