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因組織及參與非法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案件今早(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除了首要分子戴耀廷被判囚10年之外,同案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見記者時表示,判刑反映了罪行的嚴重性,亦向社會表達出任何危害國安行為絕不會姑息,相關罪行必須予以嚴懲。他又指,當局會就個別被告刑期研究判詞,再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鄧炳強又指,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有革命主張,批評被定罪者為達個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以自由民主旗號誤導市民,實質上是為自己的政治前途舖路。對於部分未被起訴人士的安排,鄧炳強重申不論對方有何背景,只要有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和檢控。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今日回應指,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他又指,個別西方國家無視其本國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無端指責香港法院公正實施《香港國安法》,這種行徑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褻瀆和踐踏,堅決反對個別西方國家藉有關司法個案干涉中國內政和抹黑香港法治。
不知道大家對非法初選案眾被告判刑有何看法?若發現個別被告刑期過輕或過重,支持當局依法處理!
原圖:點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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