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法援署下令禁止就司法覆核申請法援3年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立法會於5年前通過替補機制,提出司法覆核,郭卓堅先後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他不服申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頒下判辭5名法官一致裁定郭卓堅敗訴,兼付訟費。 大律師丁煌批評郭卓堅赤祼祼地強姦香港法律,認為郭卓堅利用社會寶貴的法律資源,其動輒司法覆行為簡直是浪費公帑視法律如無物,應該被市民唾棄。 郭卓堅口口聲聲話破產,實際一早已將自己的資產合法轉移,嚴格來說是破無可破,故此丁煌認為他在走法律的小漏局,實質是破壞香港用近百年建立的一套優良法律體制。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0113/3412713.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