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旺角暴亂期間涉嫌暴動、掟磚襲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毀壞等罪的9名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袁永烽作供稱,當日有20至30人在彌敦道619號外包圍約10名警員,其間有一名示威者用滅火筒、鐵枝、磚頭襲警。果如是,呢班友想收買人命呀? 辯方質疑袁永烽案發時沒有去過彌敦道619號外,但袁永烽指他站在山東街望向彌敦道方向,所以見到案發經過。而法庭同時處理案中第三被告鍾志華口供可否呈堂的爭議。袁永烽在庭上指出,由於第三被告鍾志華身材矮小及瘦削,在案發前曾多次在旺角「鳩嗚團」出現,所以從新聞片段認出被告。 案中9名被告分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