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12瞞逃案」,當中7人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暫委法官王興偉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各人入獄10個月。
7名認罪被告包括:19歲無業的廖子文、20歲技術員鄭子豪、25歲學生張俊富、23歲運輸工人張銘裕、23歲學生嚴文謙、32歲測量員李子賢及20歲學生郭子麟。
溫馨提示,上周承認暴動等罪、判囚3年6個月嘅李子賢,獲准與本案的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埋單計即係即加監7個月,總刑期為4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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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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