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於前年6月審理新界東北前期撥款期間,有示威者撬開玻璃門及拉扯鐵馬,嘗試強闖立法會,當中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其中8人的刑期;而被告黃浩銘及梁曉晹亦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雖然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案件有嚴重延誤,但仍將律政司的覆核押後,以等待終審法院上訴有結果。
上訴庭押後律政司覆核
其中兩名被告梁曉晹及黃浩銘今日指,上周五已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案件的確嚴重延誤,指「喺我印象中,無一件裁判法院案件,由事發至今3年都未審結。」惟無意追究責任。
律政司指,將就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問題而上訴,包括辯方證人的證供,如立法會範圍內是否容許警察執法等等。律政司又指,用了2個月翻譯11萬字的騰本,當中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證供已有4萬字。
的確,案件拖拉多年,也是時候告一段落!還望法庭方面儘快處理雙方上訴,勿再拖延!
原圖:文匯報、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2/20/HK1602200018.htm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jsxw/2016-02/3284507.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