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新年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及刑事毀壞等共14項罪名。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案發時為港島衝鋒隊署理警司陳偉基(現為警司)出庭作供。他指當時飛磚如雨,後腦被掟中,須縫4針,左手的無名指和中指骨折,左手被定為1%永久傷殘。
另左手兩指骨折
陳偉基作供時表示,去年2月9凌晨,當時休假的他接到電話,被召到旺角。於是他由住所出發,未帶任何裝備,當時警方已在豉油街設立防線。至凌晨5時許,因掟磚的數量愈來愈多,防線於是向後退10多米到近彌敦道南行線。
陳偉基形容當時掟磚「好似落雨咁」。此時,他左後方的警長黃樂安試圖拘捕首被告莫嘉濤惟未成功,陳偉基上前幫手,這時暴徒掟磚的數量突然增多,相信是因暴徒看到警員拘捕莫嘉濤。
陳偉基指,他的左後腦及左耳上方被磚掟中流血,之後另一塊磚飛向他的臉,他用左手擋開後,致電要求增援。
見同袍倒地沿血
陳偉基表示,鑑於當時很多警員被磚掟中,他曾向暴徒發出警告,但有4人仍然繼續掟磚。於是他衝出防線擬拘捕掟磚男子。其中3人見狀向西洋菜南街跑,另一年紀較大者亦轉身跑,但跑得較慢,陳偉基追上前捉住他的左手,並和兩名警員一起制服他及把他拖回至警方防線後。該名被捕人士即為案中第六被告陳和祥。
陳偉基續稱,其後見到警長黃樂安躺在地上,臉上滿布鮮血,似失去意識。他表示,當時現場平靜,倘黃樂安再黃再被掟中,恐受傷更重,甚至會死。10多分鐘後,黃樂安和他均被送院救治。
陳偉基在盤問形容,第6被告陳和祥是「龜速」逃跑,因此才被他追上,但辯方指陳和祥無掟磚,指他當時從隧道出來,向西洋菜南街方向走,在隧道口被截停。陳偉基則強調有看到陳和祥掟磚。
10名被告分別是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分別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損壞等共14項控罪。另有一被告李倩怡,早前因缺席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有傳她已赴台尋庇護。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6-09/3374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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