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港台尊稱為「鄭屎」的熱血公民偷溪錢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被控侮辱國旗罪的案件,將於本月27日進行預審。律政司昨日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申請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和蔣麗芸,以及立法會保安、管事和負責攝製影片等7名人員出庭提供證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安排在本月14日的大會上處理,按規定除非屆時有議員動議拒絕批准,否則會被當作立法會批准許可。鄭屎已完有乜嘢下場,到時自有分曉﹗
鄭松泰在去年10月立法會會議期間,倒插會議廳內議員位上的國旗和區旗,被控以侮辱國旗及區旗兩罪。案件上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鄭松泰否認控罪,延至本月27日進行預審。
最高判入獄3年 罰款5萬元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如有人故意以焚燒、塗劃、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及罰款5萬元。過去社民連成員古思堯,曾在示威時焚燒區旗,結果被判囚4個半月。
倒插國旗嘅低B鄭松泰,祝你好運﹗
原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politics/2016-10/3383097.html
https://hk.news.yahoo.com/%E9%84%AD%E6%9D%BE%E6%B3%B0%E5%80%92%E6%8F%92%E5%9C%8B%E6%97%97-%E5%8A%89%E5%9C%8B%E5%8B%B3%E5%A0%B1%E8%AD%A6-221119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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